“日本福岛核事故将在短期内势必对中国乃至全球的核能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在此前提下,可再生能源将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能源变革中承担更为重要的历史使命,其战略地位将进一步得以提升。”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在出席“2011低碳能源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会议”时如此表示。
加速发展良机
“中国确定的积极发展核电的政策并非权宜之计,中国核能发展的大方向并不会因为日本核事故而发生战略方向上的转变。”石定寰指出,“但不可否认,日本的核危机将对中国乃至全球核电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在他看来,核危机阴霾之下,可再生能源面临加速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中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可再生能源,但20多年来进展缓慢。
“与核电或传统化石能源的投入相比,我个人认为,国家对可再生能源投入依然不足。”石定寰表示。
中国在太阳能热水器、小水电、小沼气等领域的发展速度和规模领先全球,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投融资的主要国家。以风电为例,2010年中国风电装机容量超越美国坐上全球头把交椅,风机制造业发展迅猛,继1兆瓦~3兆瓦风机规模化量产之后,5兆瓦~6兆瓦机组陆续下线;在光伏领域,2010年中国光伏电池产量达8000兆瓦,占全球总产量一半以上;2010年,太阳能热利用正在向中高温利用发展,光热发电技术取得突破并已建成示范装置。
“但是,这些成就还不够。”石定寰说,我们在大型光能利用和风力发电核心技术等领域依然比较落后,只有清除这些障碍才能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
五措施给力可再生能源
石定寰指出,解决这些问题应努力做到以下五点。
首先,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地位。加大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的比重,多元化开发各种可再生能源,例如地热、生物质能、海洋潮汐能等;实现多能互补,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二,不断进行创新。创新不仅包括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更为关键。技术上的创新主要是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应用,比如风电不仅要靠高压电网的输送,还应建立分布式系统,与智能电网的建设相配合。而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则意味着打破传统,改革现有电力系统管理体制,使之与可再生能源的特点相适应。
“创新要引入市场机制,减少政治干预,灵活调配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的使用。”石定寰说,“中国的创新潜力很大,政策的作用是进行激励和引导,使之充分得以发挥。”
第三,落实规划和政策。政策迟迟不落地成为阻碍中国光伏发电发展的重要因素。石定寰指出,近年来中国光伏发电的成本在不断下降,但却依然不能广泛应用,其原因在于上网电价始终未能落实。
石定寰认为,中国两年来依靠特许权项目招标来摸索光伏发电成本,但在光电价格下降到可与常规火电相媲美之前,行业必须拥有一个合适的、随发电成本逐年下调的电网收购价格,以在《可再生能源法》框架下的补贴能力内,保障电企拥有一定的收益率,促进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2010年第二批280兆瓦光伏电站特许权项目招标中,最终中标价格为每度电0.7288元,当时业内估算,能够保证8%内部收益率的电价至少要在1.15元左右,该报价让许多民间资本望而却步。
据悉,目前国内仅有江苏省出台了光伏发电固定电价政策,其2009~2011年并网定价分别为每度电2.15元、1.7元和1.4元。
石定寰表示,在市场不成熟的情况下仓促出台电价政策,可能会引发投机行为并危及行业发展。“光伏上网电价目前还没有定论。但我觉得不可能在未来五年都搞特许权招标,个人觉得一到两年内将出台固定的上网电价。”
第四,进一步引导社会、民间资本进入可再生能源领域。在这方面,无锡尚德成为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样本,自其2005年于纽约上市以来,中国目前已有超过10家太阳能企业成功上市,民间资本的融入,将大大加快中国光伏市场的发展。
第五,加强国际合作。早在1994年,当时美国能源部准备投入5000万美元支持中国开发IGCC项目,但因受到美国国会否定而搁置。这在亲身经历了此次事件的石定寰看来,至今仍有遗憾,中国和世界都因此失去了一次发展低碳能源技术的良机。他认为要想共同实现减排目标,发达国家必须以更开放的姿态,更大度的胸怀,打破原有的知识产权的禁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援助。
“今天的合作将带来未来的发展,在整个低碳能源领域,不应人为地设置障碍。”石定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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