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22日与中广核集团公司在深圳签署“十二五”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签署的协议,“十二五”期间,双方将在国内外清洁能源领域继续开展全面合作,共同推进核电、核燃料、风电、太阳能及其它清洁能源项目在国内外市场的开发。国家开发银行将对中广核集团今后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业务给予大力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陈元、中广核集团公司董事长贺禹出席签约仪式。
中广核集团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特大型清洁能源企业,集团总资产逾2000亿元,拥有大亚湾核电站、岭澳核电站一期、二期共500万千瓦在运核电机组,拥有广东台山、阳江等核电站2000多万千瓦在建机组,在建核电机组规模居世界第一;在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等领域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国家开发银行曾先后为岭澳核电站一期、二期和阳江、台山、防城港等核电项目提供了贷款,是中国大部分核电项目的主力贷款银行。
陈元表示,国家开发银行将发挥 “投贷债租证”综合金融服务优势,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广核集团在核电和新能源等清洁能源领域全面发展,推动中国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贺禹表示,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为中广核集团“十二五”发展提供了金融保障,有助于中广核集团落实国家统一部署,加快核电开发建设步伐,积极推动其他清洁能源发展,为实现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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