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经过连续4年的申请,牡丹江市于近日正式被国家住建部批准为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今后几年,牡丹江市将加大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建设,预计到2014年项目建设完成后,每年可节约标煤3.2781万吨,并且,明显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粉尘的排放量,并增加新能源利用率。
据市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简单来说,是衡量一个城市对于再生能源的应用情况,主要反映生产、生活中,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资源利用的能力高低。只有在相关领域已经取得一定成果,而且还有发展潜力的城市,才能被选为示范城市。
从2009年开始,牡丹江市已连续四年向国家申请示范城市,希望通过获得相关的政策支持,来加强牡丹江可再生能源发展。而在此前,牡丹江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17.49万平方米。包括住宅小区内的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和污水源热泵系统、地下水源热泵技术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工程投资达1.58亿元。
工作人员表示,牡丹江市成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后,还将加大对于新能源的利用。到2014年底,牡丹江市计划在建、新建、改扩建的民用建筑,全面实行建筑节能标准,2012年至2014年期间,预计建设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47个。其中,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建筑应用面积278.76万平方米;太阳能采暖建筑应用面积10.68万平米;地下水水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面积81.3万平方米;污水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面积74.4万平方米;太阳能与浅层地热结合的复合能源系统以及深层地热梯级利用系统建筑应用面积28.3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将达到473.46万平方米。
据了解,到2014年年末,473.46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建设完成后,每年由此可节约标煤3.278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8.09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655.62吨,粉尘排放量327.81吨,能够取得显著的环境效益,在减少城市有限资源利用的同时,继续改善城市环境,让城市更加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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