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网讯】发改委于11月30日晚间,公布了电价调整方案。自今年12月1日起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其中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涨3分钱,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上涨每千瓦时2分6,在举行听证后对居民实行阶梯电价制度。同时,此次调整还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
如果按照这个电价调整方案,如果以2010年全年社会用电总量约41923亿千瓦时,2011年、2012年均可实现同比10%的用电增长,火电占比约70%,可再生能源占比30%计算,那么2012年全年,火电企业或将增加923亿元收入,包括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将增加约395亿元,可再生能源附加将增加约60亿元。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上调绝非偶然,专项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已难以满足未来产业的发展需要。按照每千瓦时4厘钱的电价附加标准收取的金额,一年能收取100亿元,仅能满足支付2010年70%的补贴资金,2011年缺口将会更大。中国目前绝大多数可再生能源企业处于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是促进产业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中国国家能源局此前表示,到2010年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总计3亿吨标准煤,占当年能源消费总量的9.6%。按照2020年非化石能源达能源消费15%的目标,中国“十二五”将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而可再生能源的增长速度将远远大于电价附加计征电量的增长速度,补贴缺额情况将会越来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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