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是指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来自于太阳或地球内部深处所产生的热能(潮汐能例外),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
对我国而言,积极促进新能源发电,节约和代替部分化石能源,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国家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战略选择。
分析我国新能源开发潜力
开发潜力风能资源储量丰富:根据中国气象局第四次风能资源普查结果,我国离地50米高度陆地上风能资源潜在开发量为23.8亿千瓦,近海5-25米水深范围内风能资源潜在开发量约为2亿千瓦。“三北”地区(华北、东北和西北)以及东南沿海地区、沿海岛屿潜在风能资源开发量约占全国的80%。我国已经规划了8个千万千瓦级的风电基地。
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据估算,1971-2000年我国陆地表面年均接受太阳总辐射量相当于1.7万亿吨标煤。太阳能总辐射资源分布特征是西部大于东部、高原大于平原、内陆大于沿海、干燥区大于湿润区,根据接收太阳能总辐射能的大小,全国大致上可分为四类地区。我国直接辐射年总量的空间分布特征与总辐射基本一致,内蒙古西部、青海中部、西藏西南部是直接辐射资源最丰富地区。
生物质:我国生物质原料资源的年产出8.99亿吨标煤,其中有机废弃物年产出4.74亿吨,边际性土地年产出4.25亿吨。
地热能:我国地热可采储量约4626亿吨标煤,占全球总量的7.9%。我国地热能发电开发潜力582万千瓦。
海洋能:我国波浪能资源量为1285万千瓦,潮汐能资源量为1.1亿千瓦,潮流能资源量为1.4亿千瓦,温差能资源量可达13.2亿千瓦~14.8亿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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