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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新能源发电实行激励政策

   2010-11-12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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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自美国总统奥巴马2009年年初上任以来,以美国为主的发达国家大力推动新能源战略,并以各种方式对新能源产业予以大力扶持。为进一

自美国总统奥巴马2009年年初上任以来,以美国为主的发达国家大力推动新能源战略,并以各种方式对新能源产业予以大力扶持。为进一步追踪发达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笔者特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和其他机构发布的统计报告,对美国近年可再生能源发电、2009年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政策等情况进行编译分析。

能源消费异常波动

数据显示,2009年美国GDP比2008年下降约2.4%,能源消费出现异常波动。2009年能源消费23.71亿吨油当量,比2008年24.86亿吨油当量减少1.15亿吨油当量,下降近5%。从资源类型看,煤炭消费下降幅度最大,约0.6亿吨油当量,减少10%以上;石油减少0.5亿吨,下降幅度达5.5%。但可再生能源的市场份额不降反升,可再生能源消费同比增长5%,占全部能源消费量的8%。

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由2008年的1.84亿吨油当量增加到1.93亿吨油当量。其中生物燃料、水电、风电消费量分别增加435万吨、425万吨、378万吨油当量。但生物质发电中木质发电消费下降幅度达7.5%。生物燃料2009年虽比2008年增加,但增幅比2007年和2008年放缓。乙醇消费增加235万吨油当量,总消费达到2235万吨油当量。国内生物柴油消费量由2008年100万吨油当量增加到110万吨油当量。

风电快速发展

美国2009年净发电量39531亿千瓦时(英国BP统计2009年发电量41496亿千瓦时),比2008年下降4%。可再生能源发电量413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5%,净增加322.1亿千瓦时,其中常规水电发电量增加173亿千瓦时。

近年美国风电发展很快,2009年发电量增加154亿千瓦时,增速达到27.8%,风电总发电量达到707.6亿千瓦时,风电发电量占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比例由2005年的5%增长到2009年的17.1%。当年衣阿华州和得克萨斯州风电新增发电量均超过30亿千瓦时。

美国能源信息署最近统计,2009年美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夏季净容量,与年底装机容量有差别,以下简称容量)增加937.6万千瓦,总容量达到12580万千瓦。风电增速很快,2009年新增容量中,风电占95%,生物质发电、地热、太阳能等增幅较小。

目前,美国有关机构尚未公布2009年底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但依据英国BP公司公布的2009年统计资料,2009年底美国风电、太阳能、地热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3515.9万千瓦、164.6万千瓦和308.7万千瓦,生物质能利用2905万吨标煤。美国地热、风电装机容量和生物质能利用均居世界首位,太阳能装机容量名列世界第四。

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署公布的资料,汇总分析了2006~2009年美国电力行业装机容量和发电量情况(详情见表)。总体看,常规水电、地热、生物质发电发展较慢,发展潜力有限。但风电、太阳能发展速度很快。2009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预计占全部装机容量比例在11.5%左右,发电量约占10.45%。

激励政策扩大资金和融资支持

奥巴马上任之初正值本轮经济危机发展到最为深重的时期:大量银行面临破产、经济陷入严重衰退、失业率攀升。上任之后,奥巴马政府将关注的重点放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上,试图通过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将经济带出泥潭,而各项新能源扶持政策则成为其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在往年出台多部法规的基础上,2009年2月美国政府出台《复苏和再投资法案》。该法案中有若干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条款,其中最重要的条款是扩大资金和融资支持。

1.生产税收抵免(production tax credit -PTC)。对2012年年底前新投产的风电和封闭式生物质发电厂(要求燃料即某种生物质专门为该电厂种植,成本较高),以及2013年年底前投入运行的地热、城市垃圾发电、沼气发电、海洋和潮汐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实施生产税收抵免政策,以减免税收的形式给与支持。生产税收抵免依据发电量计算,标准为风电、封闭式生物质发电和地热发电2.2美分/千瓦时,满足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1.1美分/千瓦时,抵免期限均为10年。生产税收抵免不用申请,在征税时直接减免。

2.投资补贴政策(investment tax credit -ITC)。对2012年底前投入运行的风电、2016年底前投入运行的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投入运行后60天内提出补贴申请,经财政部下属部门审核认定后,由联邦政府给予项目建成价30%的税务减税额度,政府并不发放现金,而是用企业今后若干年内的营业利润冲抵。

3.财政补贴(Treasury grant)。对2009年和2010年在役项目,以及2009年和2010年开工并在联邦政府规定的税务减免截止日期前投入运行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按项目建成价的30%由联邦政府提供一次性现金补贴。由于美国财政部对建成价的各项费用构成有详细规定,开发商计入总投资的一些费用并不符合财政部规定,因此,实际投资补贴额只有总投资的25%~27%。财政补贴项目由业主(纳税主体)申请,财政补贴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收入。实际上,财政补贴是美国为应对金融危机、激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出台的一种临时性措施。

上述三条政策只能选其一。联邦政府除出台上述刺激政策外,还先后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加速折旧、可再生能源项目贷款担保、可再生能源债券等一些列法规法律。各州政府根据各州实际情况,也出台了若干优惠政策。这些都对美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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