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将通过设立专项资金以政府无偿投入方式,采取补贴、奖励、补助和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扶持核能以及在新技术基础上系统开发利用的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据了解,此专项资金由山东省财政预算资金和山东省基建基金组成,纳入这个省的财政预算管理。资金将重点支持新能源技术研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扩大产业规模等,具体包括高端风电装备制造、太阳能光伏利用、地源热泵应用、新能源创新平台建设、核电设备制造等项目。
对于扶持标准,山东确定对填补国内技术空白、迅速实现产业化的新能源创新技术,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资金奖励;对风电设备、光伏、核电设备、地缘热泵等新能源产业重大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当期人民银行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进行贷款贴息;对风电海水淡化创新示范和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创新示范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20%的资金补贴等。
山东省财政厅要求,申报扶持资金的单位须法人治理机制健全、管理规范,且企业处于规模经济发展阶段,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及较好的资信等级。山东财政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跟踪问效,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的扣回补助资金,并取消以后年度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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