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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昌智:充分认识可再生能源法的重要意义

   2013-06-27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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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6月20日电(记者崔清新、姜伟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17日至20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组在甘肃进行检查

6月20日电(记者崔清新、姜伟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17日至20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组在甘肃进行检查。检查组听取了甘肃省政府、武威市和酒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深入新能源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风电场、光伏电发电厂进行了考察。陈昌智指出,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法的贯彻实施,发挥具有丰富的风能、太阳能资源的优势,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取得了重大进展,成绩显着。

他强调,可再生能源在高速发展的形势下面临着一系列制约产业快速发展的问题,要充分认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战略意义,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可再生能源法,鼓励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好全额保障性收购等制度,抓好电网等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此次执法检查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的第一次执法检查,也是2005年可再生能源法通过后对该法的首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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