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9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通知,决定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的铝型材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以及补贴量进行重新计算。本次调查将涉及我国铝型材行业的市场经济地位认定问题。相关利害关系方需在2011年10月7日前,明确表示是否应诉,并应于2011年10月26日之前提交答卷。
根据惯例,中国应诉方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并且准确的证明材料,或不同意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实地核查,将适用101.0%的反倾销税和15.84人民币/公斤的反补贴税。预计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在2012年2月20日前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