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联合国召开的“联合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会议”对新能源的定义为:以新技术和新材料为基础,使传统的可再生能源得到现代化的开发和利用,用取之不尽、周而复始的可再生能源取代资源有限、对环境有污染的化石能源。新能源包括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潮汐能,以及海洋表面与深层之间的热循环等。随着常规能源的有限性以及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以环保和可再生为特质的新能源越来越得到各国的重视。目前在我国,可以形成产业的新能源主要包括水能(主要指小水电)、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是可循环利用的清洁能源。
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既是整个能源供应系统的有效补充手段,也是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措施,是满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最终能源选择。新能源产业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发展新能源产业符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是践行科学发展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小水电开发有序进行,装机规模不断增长;太阳能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加快,国内市场逐步启动;太阳能热利用日益普及,应用范围和领域不断扩大;风电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技术装备水平迅速提高;生物质能多元化发展,综合利用效益显著;地热能和海洋能利用技术不断发展,产业化应用潜力巨大。到2011年底,我国小水电总装机容量达6200万千瓦,约占水电总装机的30%;太阳能电池产量达到2300万千瓦,连续6年居世界首位,产能更是达到3700万千瓦,约占全球产能的七成,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20万千瓦,位列全球第3;太阳能热水器总产量和保有量分别达到5760万平方米和21740万平方米,均居全球首位,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风电新增装机达到1800万千瓦,居全球首位,占全球新增装机的44%;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550万千瓦,实现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地热能和海洋能发电累计装机分别达到2.42万千瓦和0.6万千瓦。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的研究与开发,近期又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并提出了2015年新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标。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实践经历,对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判断如下:
第一,新能源领域投资将回归理性。国际金融危机暴发前后,新能源产业受到各方资金的追捧,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得到了高速的发展。然而时隔不到3年,光伏企业破产倒闭,风电企业利润急剧下滑,贸易摩擦持续升温,这都给我们的投资者敲响了警钟。未来,新能源领域超高利润的时代已不复存在,投资者将更加理性。
第二,分布式发电将成为新能源应用的重要方式。风能、太阳能(光伏)、生物质能等受到资源禀赋、地理位置和电网覆盖等客观条件的制约,未来将走上大规模集中开发和分散发展相结合的道路。
第三,太阳能将成未来主流能源。太阳能是万能之源,无论是传统的煤炭、石油、天然气,还是新兴的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无不源自太阳能。太阳能因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清洁、环保、无污染的特点,在不久的将来必将成为替代传统能源的主流品种。
第四,技术创新将是未来发展重点。我国新能源产业技术经历了引进、吸收、改良、创新这一漫长的过程,现在在很多领域已经接近甚至超过发达国家新能源技术水平。现在我们已经充分意识到了技术创新对产业发展的重要性,技术创新将成为我国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重点。 (作者单位系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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