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今年将对可再生能源法案(EEG3.0)进行改革,其中为保证可再生能源能够迅速发展,自1990年就开始实施的上网电价补贴政策(Feed-in-Tariff,FIT)将正式退出德国能源政策的历史舞台。作为接替政策,目前实行的竞拍系统将更加明确地控制德国每年即将增加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并引入市场化元素来支持可再生能源投资。
竞拍系统取代上网电价补贴
本月,德国内阁同意颁布新修订的EEG草案,并公布新法案中主要增加和修改的内容。据悉,若该法案被两个议会内阁院审查通过,就完成了修改现法案的改革流程。
在上网电价补贴政策和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政策双重激励下,德国可再生能源法案保证了可再生能源产业获得快速发展,其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从1990年的3.6%(EEG刚颁布),增加到2015年的30%。然而从新修订的EEG3.0可以看出,新法案将用竞拍系统取代之前的上网电价补贴政策。
为了保证在未来十年里,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够保持持续增长的趋势,以及完成205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目标(2050年前停止全部燃煤发电站的运行),德国政府将很大程度上坚持2014年提出的相关政策。其中,公开招标将为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系统的竞标机制,通过每年竞标特定的装机容量来保证相关政策的推行。
光伏
在公布EEG3.0之前,太阳能是唯一被竞拍机制测试过的可再生能源。因此,新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案中,针对光伏产业制定的管理机制与2015年竞标试点采用的机制非常相似。其中,符合竞拍机制标准的项目是地面安装光伏项目和装机容量超过750千瓦的屋顶光伏项目。据悉,光伏系统主要安装在公路和铁路周围,而想在耕地和自然保护区安装项目是被限制的。光伏项目每年有三轮竞拍的机会。
根据相关政策,德国计划未来每年新增的光伏装机容量大约为2.5吉瓦。其中,每年有600兆瓦的项目采用竞拍模式,其余容量主要由小型光伏项目(不参与竞拍)组成。当德国光伏装机总量达到52吉瓦时,那些依靠上网电价补贴的项目就不再增加了。据悉,截至2015年底,德国光伏装机容量已经达到40吉瓦。
陆地风电
与太阳能发电项目不同,进行陆地风电项目招标还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在后期拍卖时,投标人竞拍的项目必须获得德国联邦排放控制法案的批准。作为回报,陆地风电项目开发商支付的保证金相比竞标光伏项目要少。此外,竞标成功后,项目必须在两年内完成。
然而,在新的可再生能源法案中,居民社区参加风电项目竞标时履行的规则与一般投标人有所不同。当地小型社区在进行竞标前,不仅不需要从德国联邦排放控制法案中获得竞拍许可证,还能够获得其他金融融资特权。
在竞拍政策推广的早期,竞拍陆地风电项目的次数会相对频繁(2017年和2018年竞拍次数分别为3次和4次)。通过不断的竞拍能够尽快地建立项目安装价格水平。从德国政府对EEG3.0的分析中了解到,新修订的法案更加鼓励在风力较强的地方安装高效的风电项目,例如对在海岸上新建风电项目设立了激励措施。为实现该目标,EEG3.0还制定出一套复杂的计算方法来保证竞标项目的可比性和支付的公平性。
近几年,德国新增陆地风电项目大幅度提升,并计划在2017~2019年期间,每年增加2.8吉瓦,2020年之后每年增加2.9吉瓦。为确保可再生能源发展能更好地与电网扩建同步,陆地风电项目发展进度将被“电网拥堵区域”限制。“电网拥堵区域”是指由于电网协调等问题,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高产出的区域无法把电量输送出去。这些区域是由德国联邦网络管理局决定的。据了解,未来在“电网拥堵区域”每年新建的风电项目容量,大约只能达到2013~2015年德国平均新增风电项目的58%。
海上风电
新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案对海上风电项目制定的融资政策,只适用于在2021年之后运营的项目。对于海上风电开发部来说,较长时间的过渡期能够保证项目的连贯性和可预测性。2025年之前,德国政府都会不断地寻找还能开发的风电场,从而投标人可以在既定的区域争夺开发权。政府利用这种集中开发的商业模型保证获得充分的竞争价格,在与电网连接时更具成本效益。
2021~2024年期间,运营的海上风电项目将采用过渡竞拍模式,即已经计划好并获得批准的项目,将在规定的装机容量下通过两轮竞拍完成招标。
EEG3.0并没有修改海上风电项目完成目标:到2020年装机容量达到6.5吉瓦,到2030年达到15吉瓦。2021年之前,每年竞标的装机容量与该目标容量一致,2021年到2030年期间,每年竞标容量大约为730兆瓦。
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
经过今年6月份可再生能源法案修订的讨论,生物质能发电厂也最终被纳入竞标系统。据悉,德国政府要求未来三年,生物质能发电的装机容量每年平均要增加150兆瓦,之后的三年平均每年要增加200兆瓦。所有装机容量超过150兆瓦的项目都能够参与竞标,包括那些曾经在旧的可再生能源法案下获得上网电价补贴的项目。但由于生物质发电时,运营商通常只能获得发电期间一半的报酬,因此通过激励措施可以让生物质在电价较高期间发电(例如风光发电输出较少)。
最后,德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认为,像水电、地热等项目由于技术还不足以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因此不实行竞拍模式。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