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何行使好代表权力成为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明阳风电产业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传卫思考最多的问题。从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到补贴收支公开化再到加快西部新能源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环保成为了他今年两会建议的三大关键词。
克服体制、机制上的不适应
“‘能源体制改革’第一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意味着能源体制改革特别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内容进入纵深阶段。这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从能源消费结构上要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在能源消费总量中强化新能源的比重。”张传卫对本报记者表示,“要提高新能源的比重必然要克服现有体制和机制上的不适应。”目前,由于体制和机制上的不适应给新能源的开发带来了一些问题。以广东地区为例,鼓励非能源企业社会化,通过安装储电器,推出储能电价,利用峰谷电价可实现收益。
“与新增发电装置相比,储能电价的推行对于提高能源效率更为有效。”张传卫对本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对于理顺电价形成机制将采取具体改革措施,逐步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
调整体制、机制上的不适应,不仅可以提高能源效率,更可以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来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云南省风、光、水资源丰富,如何将丰富的新能源转化为电能输送到泰缅边境,实现电力交易成为了张传卫一直以来的一块心病。
“坐拥新能源富矿,当地人民却无法享受由此带来的便利和实惠,市场化主体过分单一成为了限制新能源开发的第二大原因。”张传卫对本报记者表示。
统筹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方向,培育多元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发电、配售电等电力业务,为电力市场化交易创造条件。
“允许社会资本和新的投资主体进入输电通道建设,是实现地区与泰国、缅甸的电力贸易必须要重点考虑的。无论从云南的电力送出到西部的城镇化脱贫,再到分布式、离网型电力的推广,都需要在电力体制、机制上深入改革。”张传卫对本报记者表示,“遵循发、输、配、供各环节相对独立,形成多元化办电、多元化配电、多元化售电的结构,使电力最终会走向配网多元化是改革的方向所在。”
法律、法规与能源发展需求同步
在明确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后,法律、法规的制定都应该按照统一方向来调整。
“自2009年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至今成效显著,但基于当前国内外能源政治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整体趋势的变化,《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均存在一些与发展不同步的问题,建议开展有针对性的修订工作,细化和明确老问题,纳入新形势和新任务,解决新问题。”张传卫对本报记者表示。
众所周知,弃风、弃光现象的产生是现有电网调度以保证火力发电厂的年发电小时为前提。以弃风现象较为突出的吉林省为例,电网调度必须保证吉林省火力发电厂每年4500小时发电利用小时的情况下,剩余部分由新能源发电作为补充。
张传卫表示:“对《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开展有针对性的修订工作,使法律、法规始终保持与产业和国家发展需求高度同步。‘十三五’时期,新能源建设全面提速,能源领域更需要强化依法治国的理念,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意义重大。”
互联网思维构建商业模式
“不用很长时间,你就可以在上班的途中,或是呆在家里随时随地的对自家的新能源发电装置所发电量进行实时交易。”张传卫对未来的分布式能源做出描述。
现阶段,受新能源开发主体单一、融资体系单一的影响,新能源的开发模式过分单一和粗放,规模化地开发新能源容易导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采用分布式、微型化、离网型、贴近需求侧的新能源开发模式不仅可以解决脱贫问题,还可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通过创新的社会投资主体来建设风光互补发电站对于加快新城镇、新农村建设很有必要。”张传卫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新能源发电项目具有投资回收周期长、收益稳定的特性,可以利用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租赁等互联网金融手段来盘活新能源投资市场。可以想象的是,依托现有的移动互联网技术,新能源的电商交易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通过签订能源采购合约(PPA),使普通家庭都可以获取微型风光互补发电站带来的长期、稳定收益,这将是未来构建新能源商业模式的有效途径。”张传卫对本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在发达国家,针对户用的新能源发电系统在前期勘测评估、社会投资主体进入、开发建设、电费结算、保险理赔等一整套服务系统都已建立,新能源开发项目在一定意义上更具备了金融产品的属性受到投资者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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