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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别只盯着火电

   2014-04-14 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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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目前,各地的治霾令逐渐落地,特别是火电减排,开始进入倒计时。按照2012年开始实施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今年7月1

目前,各地的治霾令逐渐落地,特别是火电减排,开始进入倒计时。

按照2012年开始实施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所有现有火力发电锅炉必须执行新的排放标准,而按照新的标准,一半左右的现有火电厂都需要进行改造。

中电联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底,累计已经投运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占全国现役燃煤机组容量的90%,而脱硝机组只占28%,到2013底,后者的比例达到了49%,但是仍有一半左右必须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脱硝改造。

从2012年的启动,到2014年的限期,其间针对火电企业的“史上最严排放标准”,进行着各种博弈和争论。一时间,环保限排的焦点大部分被转移到了火电厂身上。

根据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的统计数据,目前的36亿吨煤炭年消费量中,火电的消耗量为20亿吨左右,锅炉约为7亿吨,其他为工业炉窑和散烧煤等。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火电厂用煤最多。但是用煤多不一定排放多,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研究员王乃继日前透露,目前中国用燃煤锅炉烟尘排放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4.8%,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36.7%,也就是说,煤炭消费只有20%的燃煤锅炉,却是大气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大户。

对于这个排放大户,其排放标准的修订却少有问津和关注。目前,对于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还停留在2002年施行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规定。这份标准不仅没有重点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的限排标准,而且烟尘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的限排标准也非常低。

以二氧化硫为例,《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火电厂新建锅炉的排放标准为100毫克/立方米以内,而现行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锅炉二氧化硫的排放标准年900毫克/立方米以内。

环保部正在修订这一标准,从目前公布的二次征求意见稿来看,新建锅炉的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修改为300毫克/立方米以内,这一数字仍比火电高出很多。

300毫克/立方米意味着什么呢?一位从事脱硫脱硝的企业人士曾向笔者坦言:虽然新标准从900毫克/立方米降到了300毫克/立方米,但是对于锅炉而言,300毫克/立方米对于很多新建和已建锅炉可能不需要改造就已经或比较容易达到,但如果向火电的标准看齐的话,则几乎所有现有锅炉都需要改造。

这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二次征求意见稿,很多企业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仍然不会有显著变化,也间接意味着对空气质量的改善不会有多少影响。但如果标准设定的过高,很多锅炉可能安装了脱硫脱硝也无法达标,或者安装了由于运行费用过高而不运行。

由此来看,如何实现企业的经济性与环保标准间的平衡,尤为重要。4月9日的环保部常务会议上,已经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近期有望推出,新标准最终数据如何,现在不得而知,但是,我希望,最后的标准能够更加“接地气”,毕竟,治理雾霾是实实在在摆在眼前的事儿。减排,需要可以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的标准,减排,也不只有火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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