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云南省物价局获悉,作为第一批参与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5个省区之一,云南新核定的平均输配电价标准每千瓦时降低了1.65分,预计可减轻全社会用电负担31亿元,以缓解该省电力生产和消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
4月18日,云南省政府发布《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显示,云南省电力行业发展面临亟需通过改革解决的5个问题中,有3个问题都涉及可再生能源消纳的问题。云南电源结构中可再生能源占比颇高,但该省丰富的水能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仅2015年弃水、弃风、弃光电量就达153亿千瓦时。发展耗能产业本地消纳水电是云南其长期以来的发展战略。《方案》认为,云南“电矿结合”的发展目标未能实现,既影响了云南有色金属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又影响了大量水电的消纳。
为破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面临的困难,云南省将积极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向国家级新区、省级以上重点工业园区、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保税区等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放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据统计,近1年内云南省内成立的售电企业已经超过15家,其中不乏地方国企、民间资本,以及发电集团和新能源企业。
“下一步,在输配电价核定的基础上,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云南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通过多渠道解决交叉补贴的问题,使输配电价的核定更加科学合理,抓紧研究接入系统服务价格的有关问题,促进发电企业的公平竞争;第三方面则需要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日常约束,严格控制不合理成本费用进入输配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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