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近日出台新规,鼓励清洁能源供热发展,建清洁能源项目最高可享3000万元补贴。文件明确要求,采用清洁能源供热方式的地块要将供热方式纳入土地招拍挂出让文件。供热方式一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文件规定,经批准利用清洁能源供热的项目,由清洁能源供热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定供热配套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开发建设项目所缴纳供热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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