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指导意见》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风光电、核电等清洁能源以及智能电网建设方面有哪些创新和突破?
欧鸿:一是风光电方面。国家在鼓励风、光电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对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实行无差别政策。近年来,随着国家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新能源领域政策不断完善,新能源产业基本形成了平等、开放、有利于各种投资主体参与的市场环境。据统计,目前我国风机制造产业民间资本占50%以上,风电站开发项目民间资本占18%左右,太阳能电池企业大部分为民营企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新能源领域投资,并会同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解决分布式光伏项目融资难等问题。
二是核电方面。国家鼓励核电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民间资本参股投资核电项目。由于核电的特殊性,其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必须有承担核安全责任的能力,应当是国务院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且在核安全文化、参股比例、建设及运行经验、人才队伍、资金保障等方面具备一定的条件。目前,民间资本还不能控股核电项目,但鼓励民间资本参股投资核电项目。国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核电设备研制和核电服务领域。目前已有较多民间资本进入核电研制领域。比如江苏神通生产核级碟阀和核级球阀、台海玛努尔研发生产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厂一回路主管道及各种泵阀等。除核燃料加工及乏燃料处理等由国家指定的专业化公司从事外,其他核电服务,民间资本在依法取得相关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后均可参与投资。
三是智能电网建设方面。智能电网是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积极研究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智能电网发展路线,通过财政支持、试点示范等措施,目前在技术上已经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在经济上具备了大规模推广应用的条件。智能电网产业链长,涉及面广,产业的大发展需要积聚和发挥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作为智能电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储能装置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同时也将陆续出台相关政策,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使智能电网进入良性、快速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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