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出《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表示要“进一步规范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坚决制止新建电源项目投产前的投机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监管的重点是2013年7月至2014年9月,各省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以及火电项目(以下简称电源项目)备案、核准和投资开发情况。重点包括:所在省电源项目备案(核准)情况;电源项目投产前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含项目申请、备案(核准)、开工、建设等各阶段的实际情况;电源项目投产前的股权变动等情况;以及电源项目建成投产情况等。
据了解,这次专项监管的特点是碰硬和落实。根据通知要求,将对对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专项监管的的工作目标之一也是要要针对各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认真梳理新建电源项目申请、备案(核准)、开工、建设、投产等各环节的重点内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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