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将作为美中外交关系建设支柱

   2015-08-21 中国新闻周刊
61
核心提示:奥巴马政府将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作为美中外交关系建设的支柱,原因有两点:首先,中国的发展模式向更环保的方向转变,这增进了美

奥巴马政府将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作为美中外交关系建设的支柱,原因有两点:首先,中国的发展模式向更环保的方向转变,这增进了美国在全球变暖、中东稳定等问题上的国家安全利益。其次,美中清洁能源合作将给美国带来直接经济利益,有助于创造出中国对美国清洁能源技术、服务及产品的新市场需求。奥巴马政府已通过美中战略与经济对话、美中首脑峰会及其他双边外交会议发起了多个双边清洁能源项目,这将使智能电网与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新技术解决方案得以发展与商业化。

在美中新项目推进并满足中国能源需求的同时,美国能源市场上同样出现了新的合作趋势:一些中国企业正跨越太平洋来美国寻求投资机会,并在当地建设新的能源项目。19世纪80年代,中国以低成本出口制造商的身份首次加入全球经济。美国消费者曾在中国廉价商品中获利,但美国工人也在工厂迁往中国、追求廉价劳动力的过程中损失了制造业工作岗位。如今,中国劳动力成本攀升;出口制造业的利润不如从前;中国有的企业转往美国,他们寻找的当然并非廉价劳动力,而是为了获取相对优势,因为美国有着高级劳动力以及对清洁能源产品需求不断增加的消费者基础。中国企业正在美国能源经济领域进行直接投资,既支持了美国劳动力,也在当地建立了新的能源基础设施,并降低了清洁能源项目中的气候污染。诸多州长与市长将这类投资项目视为经济增长的机遇。例如,2010年,中国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万向集团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罗克福德市投资1250万美元建立了一家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厂。2012年,新疆金风科技公司在蒙大拿州沙姆特市开发并全资收购了一家20兆瓦的风力发电厂。

大部分中国在美能源投资项目获得成功是各州及地方政府努力的结果,而非联邦政府外交的涓滴效应。2011年以前,联邦政府在外国直接投资中的主要角色是国家安全监察者。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是审查入境交易的联邦跨部门委员会,其职责在于鉴别并阻止可能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外国投资交易,例如防止美国电网的关键部门落入外国投资者手中。至于如何吸引无国家安全威胁的投资这个问题,CFIUS表现得并不积极。这类努力主要还是在地方政府层面。

针对各州与地方政府请求联邦政府提供帮助吸引投资的问题,奥巴马政府于2011年在商务部启动了“选择美国”计划,作为外国在美直接投资的联邦政府一站式方案。2013年,当局拨付了相应资金,并培训了商务部国际商务处官员,然后将他们派往美国驻世界各地使馆工作,帮助美国企业与美国当地政府搜索并稳固海外市场中新的投资者。这是朝着正确方向走的几大步。如今,“选择美国”计划连接着各州与地方政府,他们都希望吸引赴美寻找新项目的潜在外国投资者(含中国投资者)。

下一步,奥巴马政府应该评估各部门的明确需求,识别哪些领域需要针对性更强的方式,使投资潜力最大化。业已成熟的能源部门便是典型。政府已明确将清洁能源投资作为国家重点。在各州及地方层面,很多美国企业、州长以及市长都将外国直接投资者作为关键盟友。但其中的问题在于,无论是所利用的技术还是支持特定项目所需的政策,清洁能源领域的投资都是高度专业化的。虽然“选择美国”计划的网站上有一页宽泛的美国能源“行业一览”,但该计划并没有一个专门匹配外国投资者与美国特定能源投资需求的能源发展计划。

对于涉及中国企业的潜在能源投资,奥巴马政府已经建立起强有力的美中清洁能源伙伴关系,联邦政府可以并且应该加以利用,帮助各州及地方政府,使直接投资机遇最大化。当然,能源投资吸引计划中的很多工作也适用于其他国家。

美国进步中心的调查揭示了美国近期可以并且应该采取的支持各州及地方政府吸引新能源交易的三项措施,具体是:应该在“选择美国”计划下确立一项清洁能源引资动议,给各州及地方政府的能源投资需求提供针对性支持。这项动议应该交给美国能源部,以最好地利用现今联邦政府的专长。“选择美国”计划应该提供基于证据、针对特定部门的引资建议,对于充分利用有限资源引资的地点与方式问题,帮助地方经济发展部门做出明智的决定。奥巴马政府应该将中国对美能源经济直接投资作为美中外交关系的重点,与美国在中国市场项目的地位等同。

即将到来的美中首脑峰会为聚焦现有项目并创造新机遇提供了绝佳的机会。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