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到2015年底,青海省并网新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为607万千瓦,新能源5年累计发电量181.8亿千瓦时,对应到火力发电,相当于节约燃煤消耗6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50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5100万吨,减排氮氧化合物4440万吨,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
据了解,青海省新能源产业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青海湖畔建成了容量4千瓦的全省第一座小型光伏电站,2001年国家送电到乡工程启动,在青海建成了一批小型光伏电站,解决了112个无电乡的基本生活用电需求,2014年达到412万千瓦。与此同时,其他以风能、分布式光伏为主的新能源发电也得到快速发展。建成柴达木、共和两个大规模集中并网光伏发电基地,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稳居全国第三,今年青海光伏发电有效利用小时数超过1600小时,风力发电利用小时数超过1900小时,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5年来,青海省在新能源发展上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建成海西格尔木、德令哈、海南共和等光伏汇集送出工程,在当地光伏和风力发电中发挥集散作用。750千伏青藏联网工程(西宁-格尔木段)、新疆与西北主网联网第二通道工程、日月山至共和750千伏光伏专线,在柴达木、共和两个光伏发电基地的调峰和远距离输送中发挥着骨干支撑作用。
推进新能源发展,大力推广“电能替代”,目前,青海省大力倡导“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环青海湖电能替代行动计划”为标志,推广煤锅炉改造,商住宾馆电热取暖等供热项目推广,力促农牧户取暖、做饭、农灌等用能领域实现电气化普及;电动汽车实现示范应用,诺木洪农业灌溉和枸杞深加工项目取得实质进展,2015年实现电能替代9亿千瓦时,2016年计划完成17亿千瓦时,全力助推新能源发电的就地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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