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大臣爱德华.戴维讲话
15个月之内,世界将汇聚巴黎,确保囊括各国减排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出台。如果巴黎磋商失败,可以预见我们将气候变化限制在可控范围内的机会在减少,并且行动成本在上升。
到2020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将缺乏最具成本效益的、保持气候变化控制在温升2摄氏度以内的道路,这是科学家们判断的避免灾难性影响的需求。如果我们不在巴黎达成协议,每过一年,对所需行动的要求将越来越高;经济成本也会越来越高。
因此,从现在开始到彼时,我们必须开展一切力所能及的行动,以期促成在巴黎达成一项宏伟协议。
对英国而言,来自气候变化的直接影响可能是洪水以及公共服务中断。但我们也是一个开放的贸易国家,英国的繁荣与世界市场密不可分。世界其他地方更频繁的极端气候变化影响——从食物匮乏和饮用水短缺,到逃离最坏情况的大规模人口迁徙,这些也是我们的问题,也将会让我们付出代价。
众所周知,只有那些铁石心肠和冷酷无情的人才愿意用他们后代的未来作赌注。即使是略知风险管理的人,也没人认为袖手旁观会是良策。
只要世界各国政府、全球企业以及世界人民的行动拧成一股绳,解决共同问题,就能为世界的未来树立榜样。
如果我们有意愿,我们就能携手一致,能够克服最复杂、最严峻的问题。我们国内的一致目标关乎国内政治与公民社会,以及我们的商界。并且世界各国中与我们目标一致的趋势日益明显——包括美国、中国、印度以及欧洲在内的主要高碳经济体。
国际形势
这是关键要素第一次全部到位,这给予我们达成实质性全球协议一个真正的机会。在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上,很多人认为这股形势已去,随之而去的还有国际化进程的信念。但在过去几年中,这一形势已经完全转变。
如果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议是自上而下的要求,以提供稳定、可靠以及建立在公平规则之上的框架。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是自下而上的气候变化行动——随着国家增加气候变化立法、推广碳定价机制以及引入新政策与法规。
世界上碳排放量最大的66个国家,已经通过了近500部气候法。并且不是只有富裕的工业化国家在采取行动。
仅去年一年,玻利维亚、萨尔瓦多、危地马拉、肯尼亚、莫桑比克和尼日利亚就通过了气候变化立法。墨西哥已遵循英国的实例,建立了一个包含中长期目标的全面气候变化法案。
碳交易市场,可以降低减排成本,现已在40多个国家落实到位,并且正在地方层面推广。国家、州、地方政府正在采取行动。
同样,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新兴的全球绿色市场看到了机会,一个价值数万亿英镑且不断增长的市场。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投资已经连续四年超过化石燃料方面。当然也有令人遗憾的退步例子,例如加拿大,以及来自澳大利亚的堪忧信号,以及更容易理解的——日本。
我们将与这些国家开展建设性的合作,吸引他们重新回到其它主要经济体的步调中来。他们在新的全球协议中的目标是他们重回正确道路的机会。但实际情况瞬息万变——使得达成全球协议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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