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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投资应关注哪些事项

   2015-03-18 电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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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年来人们对于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不断增强使得新能源发展极为迅速,从世界范围来看,各类行业巨头纷纷进军新能源领域。根据彭博
        近年来人们对于环境保护重视程度的不断增强使得新能源发展极为迅速,从世界范围来看,各类行业巨头纷纷进军新能源领域。根据彭博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球在新能源开发方面的投资共达3100亿美元,较2013年增加了16%。

从中国来看,数据显示,中国因始终以“低碳化”作为能源调整目标,也成为了太阳能和风能等绿色能源的主要投资国。2014年中国在开发绿色能源上的投资高达895亿美元,较2013年增加32%,不仅位居全球第一,而且远超第二位美国520亿美元的投资规模。

同时在欧洲,新能源投资增长率仅有1%,原因是欧洲经济低迷且绿色能源开发成本昂贵。但法国是例外:2014年,该国在开发绿色能源上的投资跃升26%至70亿美元。这主要由于法国投资3.6亿欧元建设了整个欧洲有史以来最大、最重要的装机为30万千瓦的太阳能发电站,该项目占到了法国总投资数额的5%。

此外,全球2014年在光伏产业上的投资规模占到了可再生能源投资总额的一半,原因是光伏产业的成本远低于风力发电、智能电网以及储存技术的研发成本。国际油价去年下半年以来的下跌态势并未打压新能源开发热潮,这样的迹象也表明,燃煤发电方式已“边缘化”,“国际油价下跌在电力生产方面的影响甚微,甚至远远不及其在公路运输方面的影响”。

而对于光伏产业来说,一项极为重要的政策即将出台——继光伏度电补贴、备案制、上网电价等一系列光伏支持政策出台后,真正最给力的支持政策——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历经2年酝酿,即将出台。

可再生能源配额又称可再生能源组合标准,也称可再生能源购买义务。制度的核心是,政府制定强制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目标,并依赖市场机制降低开发成本,形成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发展模式,从而改善能源结构和保护环境。参考国外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消费者每年必须消费一定额度的绿色电力,未能完成的必须向国家支付一定的费用。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的实施可保证我国新能源的投运和消纳,将以法律形式保障在较长时期内实现可再生能源的量化发展目标。

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光伏行业的政策,其中分布式光伏被列为发展重心,但对于新能源来说,以前的一系列政策比如光伏度电补贴、备案制、上网电价,均属于辅助解决型政策,解决光伏行业碰到的并网难、补贴难、审批难的问题,但并没有要求新能源必不可少。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出台为什么被称为真正最给力的支持政策呢?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基本思路是:国家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地方政府三大主体提出约束性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要求。考核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新能源的生产、使用、消费成为强制性要求,纳入行政考核范围。对于没有完成或超出可再生能源并网比例的地方政府和电网主体,制度设计上会有一定的惩罚和激励措施。

一般而言,可再生能源制包括配额总体目标、配额指标分解、证书交易体系、惩罚措施等。

配额总体目标。该目标既可以对可再生能源电量的要求,也可以是对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的要求。如澳大利亚和日本采用数量目标,其余多数国家采用比例目标。对于比例目标,可以使针对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提出比例目标(如德克萨斯州),也可以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提出比例目标。

配额指标分解。配额指标的分解一般应考虑地区发展差异、网架安全系数、电企发展程度等因素。例如英国主要根据欧盟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确定逐年配额总量目标,并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不同地区的差异化的配额指标,但同一地区内电力企业承担相同配额指标。日本则根据每个地区电网的网架坚强情况,在配额指标上乘以一个电网坚强系数。美国加州以2001年配额比例为基准,以每年递增1%的方式确定总量目标,电力企业采用“存量+增量”方式承担不同配额指标。

证书交易体系。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具体落地,通常要依托一个证书交易体系。该体系关键在于,可再生能源交易证书作为可再生能源的计量,并反映配额承担主体的履约情况。

证书由发证机关一般按照每发电1MWh为单位进行发放,不同类型的可再生能源可能会有差异。绿色交易市场的证书的出售方一般为清洁电力生产商,证书的主要购方为电力供应商或销售商。在多数国家,电力企业可以使清洁电力的生产商,也可以是电力销售商。

此政策一旦出台,相当于整个新能源行业的生产和消纳得到了国家承诺的年度最低消费保证。业内人士分析,从存量装机的改善程度看,配额制最利好风电;从新增装机的拉动作用看,配额制最利好分布式光伏。未来,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将会成为分布式光伏发展的重要推手,中国新能源企业会迎来黄金十年的发展机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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