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意间,一则《人大常委执法检查可再生能源 关注风、光发展》的消息,令笔者读后不禁拍手叫好。无论中国的政治改革进程如何,执法机构对可再生能源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已经到了不可或缺的时候。因为这一事业过去已经花了全体国民很多钱,未来还要花更多的钱,必须要对行政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必须要给全体国民一个认真地交代。
过去十年,中国可再生能源事业高速发展,特别是风力和光伏发电,都是全球最大的产能,风电已是全球最大的安装量,光伏正在成为最大的安装量。已知风力电站已建成80GW,按照年均发电1600小时,度电补贴0.2元计,国家每年应补贴256亿元;已知到2015年我国将建设35GW光伏电站,按照年均发电1600小时,度电补贴0.4元计,国家每年应补贴224亿元;不知金太阳项目国家补贴总额是多少,但有消息说近来国家追查的骗补金额就达百亿。
这些数字,对于人均收入不高的的中国来说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这个数字来源于全体国民的节衣缩食,每一分钱花的值不值、管的好不好自然成为付出者关心的问题,更成为一个行政体制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这不仅应当基于责任心,还应当基于监督机制,其实是基于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是否完善。
立法、行政、执法被证明是现代国家的合理体制,因为大多数国民的意志得以表达、意志的执行结果得以监督。具体到当前的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以光伏产业为例,法律层面上有《可再生能源法》,行政层面上有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三大要素中,立法、行政两大要素已是从未有的强大,而监督执法则是明显的缺项。
过去为什么会有严重的光伏产能供大于求,企业家的冲动固然是基础,但各地政府的倾向和实际支持作用不容忽视。试想如果这些地方的政府行为,决策时听取了当地百姓的意见,执行结果又时刻被执法部门监督,其结果又当如何呢。在现实中,相信各地方政府的决策是不需要听取百姓意见的,相信更没有人会对这些行为的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光伏产业走入今日之困局自是必然结果。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了,35GW的电站建设目标明确了,电价补贴即将明确了,国民更多的付出开始了,这是是中国人为改变生存环境的付出,是在实践节能减排对世界的承诺,是全体国民对政府的信任。对于这种付出和信任最大的尊重就是行政部门的努力和执法监督部门的必要程序,制度是合理结果的根本保证。
6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再生能源执法检查组正式启动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首次执法检查,为了全体国民每一笔为新能源事业的付出物有所值,为了获得国民对新能源事业的更多支持,希望首次执法检查查有结果,希望“首次”之后还有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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