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的风电和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国家给予的财政补助,补助的方式是由电网企业先从用电侧征收附加电价,再将收上来的钱上交给财政部作为可再生能源基金。当需要向新能源企业支付补贴时财政部再将钱划拨给电网企业,最终由电网代付给新能源企业或个人。
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电网企业依照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由在全国范围对销售电量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偿。
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下简称附加)这点事。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名为《促转型 建机制 降成本 电价改革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电价改革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纪实》文章,对可再生能源附加做出的评价是“1.9分钱支撑起全球最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目前我国已实现风电装机1.55亿千瓦,光伏装机1.02亿千瓦,均达到了全球第一。
而另一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已超700亿元。
联系到目前风电光伏行业补贴拖欠严重、补贴缺口巨大的问题,能豆君不禁疑问:1.9分钱真的支撑起了我国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吗?
可再生能源基金缺口300亿,自备电厂造成的窟窿?
要弄清楚为什么补贴缺口这么大,首先要弄清补贴是从哪来的。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另一个概念——可再生能源基金。由电网征收上来的附加会被装进可再生能源基金这个篮子里,在电网需要支付补贴时再从这个篮子里拿出来发给电网,由电网代付给企业或个人。
附加在2006年6月开始征收的时候是0.1分/千瓦时,后来经历了5次上调后,从2016年1月起升到了是1.9分/千瓦时并一直延续至今天。然而可再生能源基金并没有做到应收尽收。
根据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收的范围是在除西藏自治区以外全国范围内,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后的销售电量。其中明确规定了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也纳入征收的范畴。
而据业内多位人士的介绍,没有征收上来这部分主要是由于企业自备电厂没有缴纳附加。由于使用自备电厂部分的电量不经过电网,因此电网也就无法从这一部分电量中征收附加。
无所不能的专栏作家应赛在之前的《自备电厂七宗罪》一文中提到,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往往是大型企业,在地方上绝对是利税大户,对地方政府拥有较强的影响力。凭借着与地方政府千丝万缕的联系,自备电厂所属企业能够减免或缓交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那么自备电厂少交了多少呢?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6年中央可再生能源附加收入为647.84亿元。
对于理论征收的附加,有人通过简单地把第二、三产业用电量相加再乘以1.9分/千瓦时的附加标准得出,即:
2016年理论征收附加=(第二产业用电量42108亿千瓦时+第三产业用电量7961亿千瓦时)*1.9分/千瓦时=950亿元
这样的算法得到的结果是可征收却未征收的附加约为300亿元。不过多位业内人士对无所不能表示这样的算法太过粗略,这里按照一位研究人员提供的计算方法:
附加征收=[(商业用电+工业用电)-西藏用电]*1.9分/千瓦时+居民用电*0.1分/千瓦时
其中,居民用电的0.1分/千瓦时是粗略计算的结果,因为有些省份不收,有些省份收0.2分、0.4分、0.8分,但由于总量有限,所以对附加影响不大。
其中工商业用电和工业用电并不能等同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用电量之和,因为其存在发电厂厂用电量和线损。在剥离发电厂厂用电和线损后,计算得到的征收率为90%左右,也就是说应征收而没有征收上来的只有70多亿元,并没有300亿元那么多。
补贴收入赶不上支出,只能上调征收标准?
由上述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虽然自备电厂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征收不足,但并不足以造成700亿元的巨额补贴缺口。造成补贴缺口的根本原因还是征收标准没有满足日益扩大的补贴需求。南网科学研究院傅蔷和王玲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收支平衡分析》一文中,对2006年至2015年附加收入与支出做了测算:
可以看出2010年首次出现了补贴“入不敷出”的情况,但在2011年附加从0.4分/千瓦时涨到0.8分/千瓦时之后又实现了收入大于支出,在2013年又一次进行翻番后维持了这一状态。但补贴支出在2015大幅上涨到1000亿元,而当年的收入不到800亿元,于是又一次出现了补贴缺口。
为此发改委在2016年1月又上调了征收标准,不过此次上调的幅度大大降低,而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装机速度却没有明显的下滑,由此造成了补贴缺口逐渐扩大。2016年占全社会用电量71%的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速仅为2.9%,第三产业虽增长迅速(11.2%),但占全社会用电量只有13.4%。而风电与光伏发电量增速为13.2%和81.6%,补贴需求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越了补贴征收的增长速度。
观察以往的征收标准上调规律,可以发现征收标准在开始几年上调幅度大,上调也比较频繁,不会超过2年,而从1.5分/千瓦时到1.9分/千瓦时却经历了2年5个月,上调幅度也大幅降低。如果按照这一趋势继续发展下去,上调幅度越来越小,间隔越来越长,补贴的缺口还会不会一直扩大下去?
增收or降本,缺口怎么补?
缩小缺口无非两条途径:增收或者降本。
实现增收的方法无外乎三条,继续提升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规模或提高征收比率。
对于1.9分/千瓦时的附加能否再继续上调,业内多位人士表示不看好。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研究所所长李琼慧对无所不能表示,目前我国处于电力供过于求的状态,降电价是一个趋势,在电价下降的形势下再提升可再生能源附加显得不合时宜,也会造成工商业用电户生产成本增加。
在扩大征收范围方面,将征收的手伸向居民用电和农业用电可能是方向,这一点在国外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得到了证实。在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居民的电价附加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提供了大量补贴,但是在促进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同时,德国居民的电价由于不断提高的附加而不断升高,可以说居民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买了单。
如果说德国作为发达国家居民的消费能力较强因此可以承担高附加的话,同样的机制放在中国可能并不合适。首先由于我国居民消费水平并不如发达国家,农村电价甚至高于城市,农民用电成本高,其次我国居民用电只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6%,即使上调居民用电附加或者对农业用电征收也不能有效解决补贴缺口问题。
另外,还应该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率,即加强对自备电厂的监管,做到应收尽收。
增收不成就得在降本方面寻找方向。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新能源的成本在不断下降,风电和光伏都在全速朝着平价上网而前进,风电方面通过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光伏方面通过领跑者计划,都在推动着补贴的退坡。在2020年,如果实现了预期中的了风电平价上网后,补贴缺口会得到止血,因此我们可以预期未来补贴缺口将会经历一个上升,达到顶峰,再下降的趋势。
另一方面,随着即将推出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与绿证的结合,国家财政补贴的负担将由用电企业和煤电企业来联合承担,对于缓解补贴缺口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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