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获母公司保利协鑫支持。
2月19日,保利协鑫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协鑫新能源发展签订补充协议,各方协定将贷款协议项下部分本金额(7000万美元,相当于约5.4936亿港元)之还款日期由2019年2月19日延长至2019年11月18日。利率将为每年8%,按实际贷出日数且一年共计360日计算。
据保利协鑫2018年4月公告,保利协鑫(作为贷方)与协鑫新能源发展(协鑫新能源间接持有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借方)订立之贷款协议, 根据该协议该公司同意授出本金额110000000美元的贷款(相当于约863280000港 元)予协鑫新能源发展。
保利协鑫表示,补充贷款协议条款乃由有关各方经公平磋商协定。董事会认为延长贷款协议项下部分本金之还款日期可帮助协鑫新能源集团改善其现金流。补充 贷款协议亦将为本集团带来额外利息收入。
协鑫新能源与保利协鑫均为光伏巨头协鑫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协鑫新能源在股权上由保利协鑫控制。
2014年,协鑫系旗下保利协鑫入主港股上市公司协鑫新能源,后者短短三年间发展为中国最大的民营光伏发电企业。至2017年6月底总装机容量达到5.1GW,装机容量为中国第二大及民营企业最大。
光伏行业属于资本密集行业,特别是下游的电站环节对资金要求较高,快速扩张中的协鑫新能源也不例外。
以协鑫新能源旗下运营主体之一苏州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例,2016年-2020 年,公司需累计投入资本金291.52亿元,累计项目资金需求达1166.06亿元。
协鑫新能源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汤云斯去年公开表示,“我们的目标是降负债,稳增长。目前我们正通过从上市公司、国内控股公司、电站项目三个层面,来引进战略投资者,包括正在跟大型的金融机构商谈合作,来实现这一目标。”
公开资料显示,协鑫新能源已展开瘦身行动。
2018年10月,协鑫新能源公布,公司附属公司苏州协鑫新能源与中广核太阳能订立协议,苏州协鑫新能源同意出售华容协鑫新能源的80%股权及对应股东贷款,价格为1.42亿元人民币。此外,该公司附属公司河南协鑫新能源与中广核太阳能订立协议,河南协鑫新能源同意出售林州市新创80%股权及对应股东贷款,价格为约1.64亿元。
协鑫新能源称,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将有助于本集团达成转型与升级的发展目标,以及进一步促进其向轻资产模式的转型,于出售事项后输出管理服务。转让160兆瓦光伏发电站项目所得款项将用作偿还债务,加上项目相关的债务将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终止合并入账,从而降低资产负债比率以减少财务风险。此外,本集团将于交易完成后为已出售的光伏发电站提供运营及维护服务,以收取稳定的管理费用。
2019年2月,协鑫新能源(00451)发布公告,2019年2月1日,其间接附属公司苏州协鑫新能源及宁夏协鑫新能源(卖方)与粤港澳大湾区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买方)订立交易文件,卖方向买方出售目标的100%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4.2亿元。
协鑫新能源表示,本集团可利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出售目标的现有投资衍生额外流动资金,并从短期动用出售所得款项中获益,以支持其业务及营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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