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支持和服务可再生能源发展,通过加快跨区电网建设、组织新能源大范围交易、强化全网统一调度,推动“三北”地区大量可再生能源外送至东中部消纳,为东中部城市全面推进电能替代和治理雾霾,走清洁发展道路做出积极贡献。
使用远方可再生能源电力
实现东中部城市清洁发展转型
电是二次清洁能源,东中部城市实现清洁发展转型,需要全面实施电能替代,通过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切实提高电能在城市能源消费的比重。在当前煤炭产业去产能、严格控制东中部煤电发展的背景下,东中部城市替代的电能还必须是来自清洁能源。但目前北京、天津等东中部一线城市的清洁能源比重低,能源转型压力大。截至2016年底,北京、天津发电总装机分别达到1103万、1467万千瓦,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均不到15%,未来必须提高可再生能源电量消费比重。
从东中部一线城市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看,目前北京、天津水能资源匮乏,清洁发展需要依靠风能和太阳能。根据中国气象局最新资源普查数据和相关研究结论,北京、天津80米高风能资源的开发潜力分别仅为39万、46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上限分别为460万、360万千瓦。按全部开发本地可再生能源测算,未来北京、天津本地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分别达到约30%和2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本地用电量的比例仅为5%和6%,对优化电源结构、推动能源转型的作用非常有限,客观上决定了一线城市仍然需要大量接受外来可再生能源电力。
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跨区外送
可再生能源外送电量规模创新高
加快可再生能源配套跨区电网建设,为“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能源大规模外送创造条件。目前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交四直”特高压输电工程全部开工建设,已建成投运宁东~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锡盟~山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蒙西~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线路长度合计达到5168公里,输送能力3300万千瓦,对西北和蒙西地区可再生能源外送东中部地区消纳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快推进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扎鲁特~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准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线路长度合计达到6941公里,输送能力3000万千瓦。
积极组织可再生能源跨区交易,扩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市场。2016年,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挂牌成立,发挥大电网、大市场、大平台优化配置能源资源的优势,全年开展各类交易1200余次,完成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内的市场化交易电量79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9%。组织可再生能源跨省跨区交易电量33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其中,完成国家计划、政府间协议27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多措并举组织市场化交易5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创新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方式,开展电力援疆、新疆可再生能源外送电量增加3.69亿千瓦时;开展可再生能源跨区直接交易,通过宁东~浙江特高压输电线路完成可再生能源直接交易电量18亿千瓦时;开展跨区风火发电权交易,宁夏新能源替代上海火电机组0.74亿千瓦时。组织启动跨区跨省现货市场,2017年1月份,组织现货交易共计105笔1.8亿千瓦时。
充分发挥大电网优势,加强全网调峰资源和通道富余送电能力的集中监控,尽最大可能利用现有跨区线路输电能力输送可再生能源。低谷时段将跨省跨区送电功率提高,最大限度输送新能源。东北电网通过提高高岭背靠背直流低谷时段送电功率,增加风电外送华北电网电量。2015、2016年东北电网送华北电网的风电电量分别为53亿、61亿千瓦时,占东北电网风电年发电量的比例为13%、14%。华北电网利用蒙西外送通道低谷富余容量,增加蒙西风电电量外送。2015、2016年蒙西送华北电网风电电量分别达到85亿、84亿千瓦时,占蒙西风电年发电量的比例分别为33%、29%。
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近年来“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外送至东中部电量不断提高。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外送电量从2010年1.5亿千瓦时提高到2016年的363亿千瓦时,年均增长150%。
着力打破省间壁垒
提高“三北”可再生能源外送电量比例
虽然目前“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外送东中部的电量不断提高,但支撑东中部一线城市实现清洁发展转型还不够。按照2020年北京、天津可再生能源消费电量占本地用电量比例均达到20%测算,需要接受外来可再生能源电量分别约为194亿、162亿千瓦时,而2016年全年接纳的可再生能源电量仅为45亿、36亿千瓦时。
未来需要大力提高东中部一线城市接纳外来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但当前突出问题是,可再生能源跨区外送面临严重的省间壁垒。国内经济形势尚未回暖,电力供大于求,可再生能源由于没有配套的国家计划,加之具有随机性,带来辅助服务问题,跨区消纳的壁垒更加突出。目前,各地政府普遍对省间交易进行行政干预,干预力度不断加大。部分省份经济主管部门要求电网企业在本省发电机组达到一定利用小时数前,不得购买低价外来电,严重制约可再生能源跨区外送。
当务之急是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立有利于打破省间壁垒、促进可再生能源跨区消纳的电价机制和配额制度。完善中长期和现货市场交易体系,搭建可再生能源参与的跨区资源优化配置平台,通过市场机制推动打破省间壁垒,促进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范围消纳。推动落实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支持建立配额制和绿色证书交易相结合的市场化补贴政策,积极制定“十三五”分年度东中部地区各省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指标,明确消纳责任,建立考核机制。(作者系国网能源研究院)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