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落实国家能源局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专项检查要求,提高山东省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水平。2016年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会同调度机构组织了多轮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鲁监能安全〔2016〕137号)、《关于做好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鲁监能安全〔2017〕14号)和《关于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新能源场站解除并网的通知》(鲁监能安全〔2017〕37号)等文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督促有关企业整改隐患。
通过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大多数发电企业能够按照要求及时整改隐患,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但经过现场核实,发现仍有18家新能源场站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没有完成整改,威胁整个调度数据网安全运行。各级调度机构按照山东能源监管办要求,对电力监控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站陆续解除并网,切断与调度数据网的联络。同时山东能源监管办也要求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要加快问题整改验收工作,在场站消除隐患后尽快恢复并网运行。山东能源监管办将继续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监管工作,一旦发现发电企业存在违规外联、远程运维等严重问题,将立即从电网解列,保障电力调度数据网络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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