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循环经济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方面,对本区内开展的废弃物资源化技术推广、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项目,采取一次性奖励或补贴方式,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与循环经济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相关部分投资总额)的20%执行,单个项目奖励或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本办法有效期自2017年5月8日-2022年5月7日止。以下为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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