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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前景何在

   2017-07-19 无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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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参与全球绿色治理并提升其领导力应聚焦在应对气候变化、环境生态保护和能源利用与转型这三个维度,三者相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参与全球绿色治理并提升其领导力应聚焦在应对气候变化、环境生态保护和能源利用与转型这三个维度,三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应对气候变化是主线,生态环境保护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而影响气候和环境的重要领域便是能源利用。

2017年5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提出了能源合作要坚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市场运作、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和和谐发展的六项原则,这也表明了中国同带路国家进行能源友好合作、共同推动全球能源发展的坚定决心。

“一带一路”资源丰富,合作潜力巨大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已探明的石油剩余储量1325.4亿吨,天然气剩余可采储量1579993.5亿m3,煤炭可采储量4462亿吨,可靠铀资源量(≤130美元/kg)80.6万吨,分别占世界总储量的58.7%、79.4%、50.1%和23.3%(表1)。

同时清洁能源资源也极其丰富,据世界能源理事会估算,全球清洁能源每年的理论开发量约合45万亿吨标准煤,而全球一次能源年消费总量约为200亿吨标准煤,清洁能源足以支撑全球能源消费。而“一带一路”的主要地区亚洲,以及未来有合作潜力的非洲地区,主要清洁能源合计总量超过全球的一半(表2)。

沿线地区丰富的能源资源未得到充分开发,能源产量方面占世界比重的40%左右,能源消耗占比则只有30%左右,能源产量和消耗的年增长率均保持在3%左右,如图1所示。

大部分带路国家还是能源粗放式的增长模式;另外,能源消费量要远低于能源产量,说明其在世界能源系统中主要承担生产供应者角色;从全球能源消费占比来看,虽然呈缓慢增长趋势,但其人均能耗水平与全球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中国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和利用技术方面都有很好的发展经验,可以帮助那些亟需突破经济发展瓶颈的带路沿线发展中国家。

“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五大重点领域

“一带一路”国际能源合作主要涵盖资源开采与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利用与转型、能源服务与装备、能源治理平台等5个重点领域 。

(1)资源开采与运输领域。根据IEA的预测,未来15年在总量方面,以化石能源为主的传统能源仍将是世界能源消费的主体,石油、天然气和煤炭仍将占据绝大部分能源消费量。

在蒙古、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等化石资源丰富的国家,由于开采和运输技术受限,油气、煤炭资源的利用程度很低,对这些国家提供技术支持,在供应当地能源需求的同时可以出口其他国家。

陆上方面依靠已建成的中国-中亚-俄罗斯原油管道、中缅天然气管道、煤炭国际铁路通道等来构建区域性的资源运输管道网络,提高油气、煤炭资源的流动性和整体安全性;海上方面开辟新的海陆联运航线,提高航运、港口容量,针对海上运输有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建立预警机制,与周边国家共同维护海上能源通道安全。

(2)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除了运输通道的各项设施需要完善来保障能源供应外,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电网建设。亚太地区人口密集,电力需求很大,但资源不均造成了电力富集与短缺地区之间电力消纳的矛盾冲突,电网的完善可以很好地实现电力供需平衡。

对电网设施严重落后、无法满足公共用电的国家和地区,帮助其实现电网升级改造的同时,输出中国的电能标准,整合跨国电力交易和电网互联。

中国可以先与周边国家和地区进行电网互联,继续完善与南亚、东南亚的电力联网设施、与俄罗斯的直流联网工程,除此之外,新疆与中亚五国的特高压输电网络、东北亚的大电网建设也是将来电网互联的重点。

(3)能源利用与转型领域。提高能源生产、转化和利用效率,推动能源经济的绿色高效清洁低碳转型是“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的核心要素。

通过与OECD《官方支持出口信贷安排》中公布的煤电机组出口标准和主要煤电国家现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的比较,中国的煤电技术和环保标准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并不是输出落后产能。在经济落后、电气化程度低的国家,更适合推广高效清洁的煤电和节能技术。

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全球分布较为均衡,推动区域可再生能源发展,可以有效地帮助化石能源缺乏的国家缓解电力贫困问题。根据各地区的资源禀赋和未来能源规划等信息总结了我国与各地区可以合作的可再生能源类型和2015年规划装机容量(表3)。

另外,我国应进一步加强与欧洲发达国家在能源技术领域的合作,建立联合开发与资助机制,在新一代核电技术、新型储能技术、智能电网、高效可再生能源技术等方面共同研究。

(4)能源服务与装备领域。能源服务包括智库服务、产品认证、项目设计与评估、升级改造、课程培训以及金融投资等内容,可以有效地提升能源开发、转化和利用的效率。

依靠我国能源服务行业的专业技术和服务产品,为沿线国家的高耗能企业改造、资源勘探与开采、电源电网建设提供资金、产品和智力支持。在装备制造方面,我国超超临界的煤电机组的技术参数要高于国外标准,风力发电塔、水轮机、太阳能电池板等可再生能源装备以及第三代核能装备在性能和成本方面都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这些服务与装备的“走出去”会极大地帮助沿线国家的能源发展,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巨大的支持。

(5)能源治理平台领域。新型国际能源治理平台应包括三个部分:“一带一路”国际能源合作平台、新型国际能源金融体系和多方对话协调机制。扩展和深化与现有国际能源治理机构的合作,建立与能源大国的新型国际关系,创新能源合作模式,寻求多赢的能源合作机会,推动“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发展战略。

“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成果丰硕

2005至2016年中国对“一带一路”相关投资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运输、房地产和农业等领域,其中能源投资规模5946.1亿美元,占总投资的40%,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在“一带一路”油气项目总投资高达2000亿美元。

从地区能源投资情况来看,我国在东盟、南亚、独联体、中东欧、中亚和西亚的能源投资占地区投资总额比重分别为45.4%、26.2%、18.5%、3.7%、3.4%和2.8%。

从石油贸易来看,2016年我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的石油达28229万吨,占到我国石油进口总量的65%左右;成品油出口193亿美元,70%左右出口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对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的成品油出口呈现快速增长势头,满足了这些国家快速增长的成品油需求。

从天然气贸易来看,2016年进口天然气合计736亿立方米,其中管道天然气进口总额380亿立方米,全部来自于中亚国家和缅甸,通过几大跨境天然气管道输送至中国,液化天然气进口量355.69亿立方米,来源国主要是澳大利亚、卡塔尔和印尼。

煤电合作方面,截止到2016年底,中国参与了沿线25个国家共240个煤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了251054MW。

可再生能源合作方面,20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海外投资8个项目,总额达200亿美元,占全球总量的1/3;2016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海外布局11个项目,投资总金额达320亿美元,同比增长60%。

可见,中国与带路国家能源合作具有良好的基础,电力合作才刚刚起步,未来潜力巨大。

通过政府高层互访和各种首脑峰会等方式,中国与多个国家签订了政府间的能源合作协议,并与多个国家组织签署了能源合作框架协定,为中国开展对外能源双边与多边国际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中美能源政策对话、中美油气论坛、中俄能源谈判机制、中哈能源分委会、中日能源部长对话、中印尼能源论坛等。

中国在全球33个国家执行着100多个国际油气合作项目,建成了5大国际油气合作区,分别是以苏丹项目为主的非洲地区,以阿曼、叙利亚项目为主的中东地区,以哈萨克斯坦项目为主的中亚-俄罗斯地区,以委内瑞拉、厄瓜多尔项目为主的美洲地区以及以印度尼西亚项目为主的亚太地区,形成了中国开展国际油气资源合作的全球性区域格局。

2011年,中国油气企业海外油气权益产量突破8500万吨油当量,并初步建立了以石油天然气、LNG、煤炭和铀矿为主的能源进出口贸易体系,运输方式以游轮为主、管道铁路为辅,供货方式以现货、期货及长期购买协议等多种方式结合。

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在菲律宾、巴西、葡萄牙、新加坡、澳大利亚、比利时、意大利等国通过参股或控股的方式参与了当地的发电、输电业务运营。在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与全球能源互联网思维引导下,国家电网公司的境外电网互联投资力度将有望继续加大。

2015年,哈萨克斯坦埃基巴斯图兹至河南南阳的±1100千伏高压直流工程、俄罗斯叶尔科夫齐至河北霸州的±800千伏高压直流工程、蒙古锡伯敖包至天津和新疆伊犁至巴基斯坦伊斯兰堡的±660千伏直流工程的前期规划工作已展开。

截至2014年底,中国国家电网公司境外资产达到298亿美元,是2009年的17倍,年投资回报率在12%以上 。

南方电网公司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与东盟国家(ASEAN)广泛开展电力合作。2013年12月,公司投资建设的老挝南塔河1号水电站项目正式奠基,项目装机容量16.8万千瓦,是老挝北部重点建设项目,预计2018年投产发电。

2015年7月18日,由公司投资建设的越南永新燃煤电厂一期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建设规模为两台60万千瓦级超临界火电机组,是目前中国企业在越南投资规模最大的电厂项目,旨在缓解越南南部未通电局面,同时有效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015年9月27日,老挝北部电网EPC项目第一阶段三个变电站成功并网运行,该项目由南方电网云南国际公司总承包,横跨老挝北部4省,项目投运后,将使老挝北部电网由115千伏提升到230千伏,为老挝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并留有与南方电网互联互通的接口。

通过500千伏中老电网互联,近期可帮助老方解决老挝北部富余水电消纳的燃眉之急,远期可通过中老泰三国电网互联、实现中老共同送电泰国,同时也有利于南方电网公司与老挝国家电力公司进行更为深入、紧密的友好合作 。

三峡集团、国投电力、中广核、中国电建、龙源电力等中国公司一直活跃于可再生能源领域。2014年11月,龙源电力在加拿大投资的风电项目并网发电,这也是中国发电企业在海外投资的第一个风电项目,并首次实现了自主开发、自主建设、自主运营。

2015年2月,中核集团的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ACP1000)成功出口拉美,投资共计128亿美元,这也标志着中国自主三代核电技术首次成功“出海”。

中国参与投资建设的英国欣克利角核电项目也将为中国向全球供应三代核电技术打开一扇门。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在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南非、韩国、印度等国总计投资建设了200兆瓦的光伏电站项目。

中国在巴基斯坦合作建设一座装机容量720兆瓦的卡洛特水电站;中东市场特点是光照资源非常丰富,沙特、阿联酋、埃及等国纷纷推出太阳能、风能、水能、核能等新能源领域发展计划,希望能跟中国有密切的能源合作。

“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要实现绿色发展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源丰富,但也面临着生态环境脆弱、空气污染严重、水资源紧缺等问题,因此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要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与全球能源绿色转型的主题相契合,发展绿色、低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共识。

要实现“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

1)首先要推进能源外交,互利互惠,减少地缘政治、意识形态等因素的阻碍,多层次多角度进行能源治理和合作,形成良好的外围环境。

2)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从资源开采与运输、电源规划与建设、电网铺设与运行到终端服务,实现能源的高效绿色开发利用和全产业链产能合作。

3)进行国别分析,对各国经济、资源和适用能源情况进行识别,选择合理的绿色能源利用方式,如高效清洁、区域节水型的煤电技术和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一带一路”很多国家处于电力短缺状态,考虑到资源约束和价格因素,未来一段时间内,煤电仍将是这些国家的电力供应主力。在这些国家不但要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和节能技术领域进行合作,还要因地制宜地输出中国的能效标准、技术标准和绿色信贷标准,考虑在可再生能源方面输出投资后的政府补贴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应建立适合“带路国家”共同发展的能源新体系和标准规则。

4)在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国家,中国的援建项目要按照国际规则、东道国政策、当地环境、社区标准和信贷原则的多方要素联合考虑,如采用多方协作的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BOT(Build-Operate-Transfer)等合作模式的收益问题。

5)电网互联互通。资源、人口的分布不均使得各地区出现能源过剩和短缺的矛盾冲突,沿线各国在电力供需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可以优先开展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能源互联,逐步实现区域互联,跨国界能源资源整合、跨国电力交易和电网互联有利于促进区域电力的消纳和供需平衡,提高能源利用的经济性。

政策建议

1)健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多边机制,合理构筑多层次、多来源、多通道、全方位的海外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的战略协同,坚持绿色可持续原则,助推沿线地区经济发展和能源转型,发挥中国在国际平台的绿色领导力。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在油气管道、电源基础和电网互联方面,为国际能源合作提供基础保障。优化和推进与俄罗斯—中亚、中东、非洲、美洲、亚太等区域的油气合作,依靠技术、成本优势,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在电力紧缺的国家要充分考虑当地需求和外部约束,发展清洁高效、区域节水型煤电。

3)与国际能源标准和机制对接,通过能源合作推广“中国标准”。我国在核电、清洁高效煤电、大型可再生能源和特高压输电等方面已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而且装备成本也在逐年降低,“中国标准”可以极大地减少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阻力,便于实现区域能源互联互通。

4)企业“抱团”可以提升国际能源竞争力,审慎选择合作策略、投资方式和规模,分散合作风险;避免无序和恶性竞争,充分利用先行者已有资源的溢出效应;遵循当地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项目投资要融入当地社区生活中,承担社会和环境责任;完善“一带一路”绿色金融机制,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互利共赢”的投融资合作原则,保持资金可持续性;引导政府、金融、企业和其他公众团体等主体参与公共治理,避免社区冲突和强制管理,遵照双方协商、先市场后社会、再政府的治理顺序,实现治理方式的多元化、民主化和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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