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我省新能源消纳水平,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新能源消纳实施方案》。依据《实施方案》,我省将在酒泉市、兰州市、兰州新区等具备条件的地区率先推广清洁供暖示范工程,逐步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的燃煤小锅炉,今后全省不再新建燃煤供暖锅炉。
依据《实施方案》,我省将力争2017年弃风、弃光率较2016年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接近60%,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超过30%,新能源弃风弃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转化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发电小时数达到合理水平,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15%,建成兼具甘肃特色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全国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省发展改革委将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全省清洁供暖实施方案,结合新能源消纳,在现行电价政策支持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6月底建成酒泉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安排年度发电计划时,按照新能源、调峰调频和安全约束电源、供热机组、水电的顺序,安排优先发电计划,尽可能为新能源发电预留空间,并根据批复价格全额收购。2017年,安排新能源保障性发电量133亿千瓦时,并逐年度增加。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替代火电自备机组发电不低于50亿千瓦时。
在2017年6月底前,建成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与湖南及沿线和周边地区协商,制定跨省区送售电计划,落实相关政府间送售电协议电量,实现河西新能源大规模送出。加强与江苏、天津等省市对接,争取达成送受电协议,开展跨区域中长期交易。争取2017年外送220亿千瓦时,其中外送新能源71亿千瓦时。
逐步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的燃煤小锅炉
认真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供暖工作的部署,建成瓜州县新能源清洁供暖示范工程,在酒泉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兰州市、兰州新区、白银市、定西市等具备条件的地区率先推广清洁供暖示范工程。鼓励新建的居民小区和市政供热管网未覆盖地区(或热力管网末端),采用发热电缆、电热膜、碳晶板材料分户电采暖或电锅炉集中供暖模式。对新建的机关、学校、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鼓励采用电采暖方式供暖,部分已建成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单位,可逐步改造为采用蓄热式电锅炉集中供暖。逐步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的燃煤小锅炉,今后全省不再新建燃煤供暖锅炉。
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推广新能源应用
交通运输领域:结合兰州市地铁、电气化铁路建设项目,做好配套新能源供电设施建设及供电服务。在车站、服务区、隧道等用电集中设施用电设计中,做好新能源供电对比方案,因地制宜推广新能源供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推广机场桥载电源替代APU(加速处理器)技术,2017年开始大力推行机场桥载电源全部替代APU电源,机场新增旅客摆渡公共汽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减少空气污染,提高能源利用水平。推动城市公用及民用新能源汽车应用试点,公共机构及事业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旅游领域:推进旅游景区配套公共设施供暖改造为电采暖模式,新建公共设施全部采用电采暖模式。推进景区新能源旅游车项目,新增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旅游车。
农业领域:推进乡镇公共设施、农民新居等电采暖改造。开展农业生产电能替代,推动大棚蔬菜电采暖等替代燃煤(柴)设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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