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北京市发改委会同市规自委、市城管委、市住建委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热泵系统应用推动清洁供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将可再生能源应用纳入分区规划,要求各区在新建区域分区规划中提出可再生能源供暖总量和比重指标。
根据目标测算,到2022年全市热泵系统累计利用面积将达到8000万平方米,年可减少燃煤、燃气等化石能源消耗量折合标准煤约100万吨,减排240万吨二氧化碳。这一新能源利用,对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及环境改善将起到积极作用,可有效减少燃烧化石能源排放的污染物。
除了首次将可再生能源纳入分区规划之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及临空经济区等新建区域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到2022年新增热泵供暖利用面积750万平方米左右。在大兴、顺义、昌平、房山等区域,结合新城规划,到2022年,新增热泵供暖利用面积400万平方米左右。此外,还将加强在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农村地区推广热泵系统应用,大力支持热泵系统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清洁供暖水平,到2022年,新增热泵供暖利用面积150万平方米左右。
“我们将加大对热泵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将重点加强建筑、燃煤替代等清洁供热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对新建、改扩建热泵系统、余热热泵系统项目热源和一次管网投资,给予30%的资金支持;既有燃煤、燃油供暖锅炉实施热泵系统改造的项目,以整村实施的农村地区煤改浅层地源热泵项目,以社区统一实施的城镇地区煤改浅层地源热泵项目,按照工程建设投资的50%给予资金支持;对地热能供暖系统热源及一次管网投资给予50%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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