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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规总院副院长易跃春:我国“绿证”自愿认购市场前景广阔

   2017-02-09 中国改革报 能源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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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月3日,正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国家能源局选择在这天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

2月3日,正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国家能源局选择在这天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可谓用心良苦。新能源发电一直被补贴缺口大、补贴发放不及时而困扰的局面或将出现改观。记者日前采访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他认为,随着政策宣传推广力度不断加大,全社会对“绿证”逐步认同,我国“绿证”自愿认购市场前景将非常广阔。

“绿证”设定范围是客观务实之举

“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是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唯一代码标识的电子凭证,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按照国家能源局相关管理规定,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向符合资格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颁发。任何企业和社会公众均可以自愿认购“绿证”,作为消费绿色电力、支持绿色电力发展的证明。

在新能源发电补贴缺口一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绿证”的出现让很多新能源发电企业瞬间感觉被打了一针“强心剂”,卖“绿证”及时回笼资金或将成为不少新能源发电企业的新选择。

“绿证”在适用范围上只涵盖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目录内的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不含分布式)。究其原因,是出于风险防控的考虑。易跃春表示:海上风电初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风险较高,执行“绿证”交易可能给项目收益带来一定波动风险;光热发电刚刚起步,还未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电价政策也处于探索阶段;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监管和电量计量上有一定难度,且可能对初期的“绿证”交易造成一定冲击;生物质发电技术类型较多,且各技术类型电价政策不尽相同,环保监管难度也较大。因此,上述项目均暂不考虑列入“绿证”核发对象。

而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技术较为成熟,项目规模在我国非水可再生能源中的比重高,需要国家大额补贴支持,先期让这些项目参与“绿证”交易有助于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因此,该政策考虑首先将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内的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不含分布式)作为“绿证”核发对象是客观务实的。未来随着产业发展及技术进步,再考虑将分布式光伏发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逐步纳入核发对象。

销售“绿证”是补贴的有力补充

截止到2016年底,累计补贴资金缺口已达到约600亿元,若按照现行的补贴模式,到2020年补贴缺口将扩大到3000亿元以上,“绿证”的出现可以更好地弥补资金缺口。

易跃春解释说,结合我国国情,我国的“绿证”价格仍考虑以市场定价为基础,但不高于相应的国家补贴标准。在补贴资金上,采取以认购“绿证”数量冲抵补贴电量的方法,即发电企业出售“绿证”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

可见,“绿证”并不是要替代原有的国家财政补贴,而是增加新能源补贴资金来源的一个手段,其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家财政补贴压力,特别是有利于缓解当前补贴拖欠的局面,大大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同时,新能源发电企业还需要通过技术进步提高整体转化效率,通过规模化管理和竞争性选择,把成本降低,从而逐步减少单位新能源电力的补贴需求。

“绿证”政策会因时制宜逐步完善

“绿证”自愿认购是我国探索“绿证”机制的“先行者”,是为下一步推行“绿证”强制交易攒经验打基础。“绿证”核发范围、有效期、交易次数限制、配额考核对象等关键性政策设计需要综合考虑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和现行电价机制来制定,并且需要随着产业发展情况、技术进步及电力市场改革推进情况等不断调整完善。

对于当前“绿证”在有效期内只能交易一次的规定,是基于培育自愿市场的前提下确定的。易跃春解释说,考虑到“绿证”在自愿认购阶段,主要是作为企业和个人参与绿色能源消费、治理大气污染、提升其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的主要凭据,不需要再次交易,同时为避免“绿证”交易初期可能存在的市场炒作行为,该政策规定了“绿证”经认购后不得再次交易。未来“绿证”实施强制交易时可考虑允许多次交易。

在世界范围内看,“绿证”与强制配额休戚相关。国际上,“绿证”交易制度通常是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配套政策,例如在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美国的部分州,售电企业需要遵照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规定,在销售电量的同时需要购买一定比例的“绿证”,“绿证”不足部分则需要缴纳罚款。

易跃春认为,“绿证”强制配额交易的建立需要一个过程,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将根据具体情况在2018年适时启动。强制配额交易涉及的问题很多,尤其是关于考核主体的确定,在电力市场改革尚未完全开展的情况下,是考核政府、用户、售电公司还是考核发电企业是个问题,需要结合电力市场改革推进情况充分研究慎重决策。同时,还要考虑现行“绿证”自愿市场的交易情况,如果自愿市场交易份额够大,能够有效减轻财政补贴压力,缓解化石能源消费导致的环保、雾霾问题,启动绿证强制配额交易的紧迫性也就不那么强烈,反之亦然。

“绿证”是支持绿色电力最佳证明

“绿证”作为消费绿色电力、支持绿色电力发展的证明并不是一张空头支票。对于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来说,“绿证”都是有价值的。我国已向世界郑重承诺,到202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5%的目标。为实现该目标,有效治理雾霾,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迫切需要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绿色电力。

支持绿色电力,并不是喊几句口号那么简单,“绿证”作为最好的支持绿色电力的产品,是可以统计和计量的,一个“绿证”对应1000度新能源发电量。

“绿证”在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产品宣传等方面还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易跃春以苹果公司为例讲述了“绿证”对于企业打造品牌形象的作用。苹果公司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与其一直以来的支持绿电有重要关系。苹果公司设定了100%使用绿色电力的目标,截至2015年底苹果公司使用的能源有93%来自可再生能源。消费者对于苹果公司的做法非常认可,同样类似的产品,尽管苹果公司的价格贵一些,消费者却依然愿意选择他们的产品,因为在消费者看来,这样的公司有更强的社会责任感。

此外,绿色电力消费在环保公益领域具有天然优势,因为相比于植树造林或其他碳减排活动,企业购买的绿色电力消费更容易计量,容易监督,容易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所以对于企业来说,能够产生良好的“广告效应”。

目前,我国“绿证”市场才刚刚开始建立,为实现对市场的有效培育,除了对绿色能源消费的宣传外,还需要配套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例如通过绿色电力认证给予企业荣誉、为认购“绿证”企业的产品加贴绿电标签、针对个人销售“迷你绿证”等方式,都是提升企业社会品牌形象,调动企业和个人更广泛、深入地参与“绿证”认购的积极性的好办法。同时,结合我国“一带一路”经济发展战略,未来可以逐步加强“绿证”标签的国际化认可,实现绿电消费企业的国际化通行。

易跃春最后表示,在我国“绿证”自愿认购政策出台后,不少跨国公司和国内知名企业纷纷向我们和其他机构咨询认购“绿证”事宜,表示出浓厚的认购意愿。目前“绿证”的相关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完备,信息平台能满足今年7月1日正式上线交易的要求。相信自愿认购市场的成功开展,必将为下一步基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绿证强制交易推行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并积累必要的实践经验和技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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