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对外发布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吉林省能源产业快速发展,能源供应能力平稳增长,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节能减排成效明显,能源装备技术水平稳步提高,能源消费总量得到控制。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吉林全省电力装机容量达到2611.4万千瓦,年均增长5.1%;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75万千瓦,比“十一五”末增长32.9%,占总装机容量比重提高到33.5%。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燃气管道覆盖率达到70%,城镇用气人口增加到1000万,气化率达到60%。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0.6吨标准煤/万元,比2010年下降47.8%。
“十二五”期间,吉林全省能源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600亿元,约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7.8%,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
不过,吉林省能源发展多年沉积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如电力严重过剩,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新能源产业发展缓慢。
据了解,尽管吉林实施了一系列促进用电增长的政策措施,但用电负荷增长仍然乏力,全省富余电量高达400亿千瓦时。且吉林地处高纬度地区,供热期长达半年,冬季供热的刚性需求导致热电联产机组比重过大,占火电装机73.7%,电网调峰困难。
为此,“十三五”将是吉林省解决能源发展诸多问题的关键时期。根据规划,吉林省将从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夯实能源供应基础、优化能源发展布局、提高能源科技水平、提升能源惠民生水平等方面着手,打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体系。
能源消费方面,吉林省以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为主攻方向,推进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到2020年,吉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将提高到9.5%,石油消费比重稳定在18.6%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8.6%,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3%。
能源供应方面,到2020年,吉林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将达3480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长3.4%。其中:煤炭2100万吨,石油394万吨,天然气25亿立方米,页岩油20万吨,燃料乙醇产能279万吨,非化石能源1236万吨标准煤。
能源布局方面,吉林省将按照“优化中东部、打造西部”原则实施差别化开发,形成东中西部区域优势互补、协调互动的能源供应格局,打造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能源科技方面,将以发展需求为导向,集中力量开展重大能源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提高能源装备制造水平,培养经济增长和产业升级新引擎。
此外,吉林省还将着力提升能源惠民生水平,包括继续实施“气化吉林”工程,力争实现全省县及县以上城市天然气管道覆盖率达到100%;针对农村地区,鼓励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工程,多途径推进农林废弃物、养殖场废弃物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农村用能高效化、清洁化。
根据规划,到2020年,与“十二五”末相比,吉林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下降1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下降18%;能源发展将支撑起吉林省6.5%的年均GDP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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