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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2019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

   2020-03-09 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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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20年3月6日,国家能源局举办一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2019年度国家能源局行政执法和能源稽查

2020年3月6日,国家能源局举办一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2019年度国家能源局行政执法和能源稽查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9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

一、可再生能源整体情况

2019年,国家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有为、稳中求进的总体思路,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持续优化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布局,加大力度推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努力实现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到2019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94亿千瓦,同比增长9%;其中,水电装机3.56亿千瓦、风电装机2.1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04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2254万千瓦,分别同比增长1.1%,14.0%,17.3%和26.6%。风电、光伏发电首次“双双”突破2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9.5%,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的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显。

二是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2019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0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约1761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比重为27.9%,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其中,水电1.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风电40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光伏发电2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3%;生物质发电11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4%。2019年,全国主要流域弃水电量约300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78亿千瓦时,水能利用率96%,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弃风电量169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风率4%,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弃光电量46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光率2%,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

二、水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19年,全国水电新增装机约417万千瓦。新增装机较多的省份是云南(92万千瓦)、吉林(60万千瓦)和湖南(51万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的48.7%。全国水电发电量130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其中6000千瓦以上水电厂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726小时,同比增加119小时。

三、风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19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2574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2376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98万千瓦。从地区分布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约45%,“三北”地区占55%,风电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到2019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2.1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2.04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593万千瓦。从地区分布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30%,“三北”地区占70%。

2019年,全国风电发电量4057亿千瓦时,首次突破40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平均利用小时数2082小时,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中,云南2808小时、福建2639小时、四川2553小时、广西2385小时。

2019年,全国风电弃风电量16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08亿千瓦时,全国平均弃风率为4%,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继续实现弃风电量和弃风率的“双降”。大部分弃风限电地区的形势进一步好转,其中,甘肃、新疆、内蒙古弃风率分别下降至7.6%、14%和7.1%,分别同比下降了11.4、8.9和3个百分点。目前,全国弃风率超过5%的省(区、市)仅剩上述这三个地区,风电并网消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光伏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19年,全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11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1791万千瓦、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1220万千瓦。到2019年底,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到2.04亿千瓦。分区域来看,华北、西北地区新增装机较多,分别达858和649万千瓦;从重点省区看,山东、浙江、河北、山西新增装机较多,分别达258、201、240、224万千瓦。

2019年,全国光伏发电量达2243亿千瓦时,首次突破20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3%,光伏利用小时数1169小时,同比增长54小时。分品种看,集中式光伏发电量为16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7%,利用小时数1260小时,同比增长55小时;分布式光伏发电量达5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4%,利用小时数961小时,同比增长67小时。分区域看,东北地区光伏利用小时数最高,达1464小时,同比增加142小时。华中地区光伏利用小时数最低,达1005小时,同比增长18小时。

2019年,全国弃光电量46亿千瓦时,弃光率2%,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从重点区域看,光伏消纳问题主要出现在西北地区,其弃光电量占全国的87%,弃光率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至5.9%。从重点省份看,西藏、新疆、甘肃弃光率分别下降至24.1%、7.4%、4.0%,同比下降了19.5、8.2和5.6个百分点;青海受新能源装机大幅增加、负荷下降等因素影响,弃光率上升至7.2%,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

五、生物质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

2019年,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47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2254万千瓦,同比增长26.6%;全年生物质发电量11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4%,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势头。累计装机排名前五位的省份是山东、广东、浙江、江苏和安徽,分别为324万千瓦、239万千瓦、203万千瓦、199万千瓦和195万千瓦;新增装机较多的省份是广东、山东、江苏、安徽和浙江,分别为95.4万千瓦、66.5万千瓦、35万千瓦、28.9万千瓦和22.9万千瓦;年发电量排名前四位的省份是山东、广东、江苏、浙江和安徽,分别为140.8亿千瓦时、120.2亿千瓦时、110.4亿千瓦时、106.7亿千瓦时和97.7亿千瓦时。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进一步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政策管理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落地,高质量完成“十三五”相关规划发展目标,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2019年度国家能源局行政执法和能源稽查工作情况

2019年,国家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要求,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着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有力保障了能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效维护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维护能源市场良好秩序

依法合规办案,严肃调查处理典型性案件,保持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2019年共处罚违法违规案件165起,罚没金额1214万元。

一是依法查处供电企业“三指定”行为。严肃调查处理供电企业指定用户受电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行为,对广西某供电企业、湖南某供电企业等5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合计350万元,有力打击了“三指定”行为,保障了电力用户合法权益,促进了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严肃处理电力企业无证并网和非法供电行为。针对部分发电企业未按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部分电网企业未严格核验把关等情况,依法对黑龙江某热电有限公司等28家发电企业非法从事发电业务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对安徽某供电企业等7家电网企业未遵守并网规章、规则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对四川某水电开发公司等2家企业非法向用户供电的行为进行了查处,有效维护了电力业务准入制度的严肃性。

三是严厉打击施工企业违规经营电力业务行为。对电力施工许可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全年查处安徽黄山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企业未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非法从事电力业务案件50起,查处深圳某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以欺骗等手段取得许可证案件18起,查处湖南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出租、出借许可证案件4起,有力保障了电力施工市场的公平公正和竞争有序。

另外,国家能源局还对调查发现的妨碍能源监管机构履行职责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理。比如,对广东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某太阳能发电公司提供虚假文件、资料行为,对云南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未如实提供和报送有关资料、隐瞒重要事实且拒不改正的行为给予了严厉处罚。

二、深入开展争议纠纷调解和裁决,积极化解市场主体争议纠纷

高度重视能源行业争议纠纷调解机制的定分止争职能,严格按照《电力并网互联争议处理规定》《国家能源局能源争议调解规定》,进一步健全争议纠纷解决制度,积极开展争议纠纷调解和行政裁决工作,2019年国家能源局成功解决了20起争议纠纷案件,涉及金额1000多万元。

对能源行业反映突出的问题以及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引导企业通过调解和协调的方式解决;对不能达成协议的,启动裁决程序或引导当事人采取其它救济途径,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比如,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了某发电集团与某电力设备生产企业的招投标争议纠纷、黑龙江某供电企业与当地多家分布式光伏自然人的光伏补贴争议纠纷等案件,通过协调方式解决了辽宁某供电企业与某房地产企业的报装用电出资界面争议纠纷、山东某供电企业和某化工企业的电费结算争议纠纷等案件,均做到了双方信服、案结事了,有效解决了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问题。

三、认真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用能权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做好12398热线投诉举报处理各项工作,全年共处理有效信息100605件、解决咨询事项84919项,处理投诉举报6035件,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用能问题。同时为从深层次促进投诉举报问题解决,国家能源局于2019年开展了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重点专项监管,组织相关能源企业针对近3年群众反映集中的频繁停电、低电压、市场秩序等10类共性问题深入进行了自查自纠,整改问题超过10000件,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用能获得感,12398热线的“知民情、察民意、疏民怨、解民忧”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一是重点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电能质量问题。针对12398热线投诉举报主要集中于频繁停电、低电压等电能质量问题,2019年指导相关能源企业就该类问题进行了重点治理,在全国范围内解决电能质量问题共8093个,有效解决了部分长期存在、一直未解决的问题,从源头上提高了相关能源企业解决投诉举报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比如,甘肃省通渭县某村村民反映的该村低电压连续10年未改善的问题,在检查督导中获得了快速回应和解决,当地供电企业新增一台公用变压器,满足了该村的用电需要。广东电网公司认真梳理电压不稳和低电压共性问题案例,制定针对性的计划和措施,完成了942个低电压台区的问题治理,有效解决了这些台区长期存在的频繁停电和低电压问题,2019年广东地区投诉举报数量下降明显。

二是深入解决行业内反映强烈的市场秩序问题。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中,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反映的市场秩序问题,依法深入进行处理。比如,针对福建地区行业反映强烈的新建住宅小区供电配套设施建设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联合地方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督促供电企业严格执行,依法纠正影响用户自主选择权益的行为。针对资质许可查验不规范等问题,江苏、上海等多个地区健全完善了对相关供电企业的常态监管机制,促进了区域内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的规范有序。针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接入、补贴结算不及时问题,协调督促相关供电企业加强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完善业务办理程序规定,2019年共解决分布式光伏并网项目接入问题68个、补贴结算不及时问题208个,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是积极解决特定区域影响较大的深层次问题。坚持见微知著、以小见大,努力从一个个具体问题中发现普遍性问题,并着力进行解决,做到“解决一个、规范一片”。2019年,涉及党中央和国务院关心、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25件脱贫攻坚、农业生产、供暖保障等事项得到了积极推进和认真解决。比如,针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投诉集中的用能问题,多次组织调研、座谈,指导相关能源企业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大投资力度,推动了甘南贫困地区电网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的解决。针对人民群众多次反映的河南南阳地区农业生产灌溉用电费用较高的问题,深入开展农业灌溉用电深层次问题调研,联合地方政府、有关能源企业等从规划衔接、设施运维、收费机制等方面研究出台意见,真正把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针对山东东营部分地区群众反映暖气不热3年未解决的问题,到实地开展现场检查和专题调研,协调当地政府督促供热企业排查整改,及时解决了群众的温暖过冬问题。

此外,在全国疫情防控期间,国家能源局充分利用12398热线通道,坚持把服务民生放在第一位,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疫情信息,并快速转办处理。高度重视和严肃处理群众反映的欠费停电、故障停电等问题,全力保障群众在社区封闭管理、居家隔离等特殊时期的用能需求。高度关注疫情形势相对严峻地区的群众诉求,督促相关能源企业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服务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截至2月底,共处理湖北、广东、河南、浙江、湖南、安徽、江西、北京、上海等地区的投诉举报事项224件,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2857件。

2020年,国家能源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的各类事项当作自己的大事,进一步发挥稽查“利剑”作用和12398热线民生通道作用,为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作出更大贡献。

答记者问实录

一、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和能源稽查工作的地位将越来越重要,也对行政执法和稽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请问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你们将如何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

答:2019年11月2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的意见》,近期又召开了首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对加强行政执法特别是建立行政执法信息统计通报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行政执法和稽查工作将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具体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努力突出依法执法、有效执法和创新执法,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能力,为能源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坚持依法执法,提高执法严肃性。严格坚持职权法定和依法行政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以事实和数据说话,做到每一个案件都“问题明、证据实、定性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把风险管控理念贯穿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确保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二是强化有效执法,提高执法权威性。继续把有效执法作为工作落脚点,在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扭住不放、处理到位、一查到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力度,尤其是加大对有重大影响案件的处罚力度,充分彰显稽查“利剑”威慑力;同时,将强化举一反三,透过违法违规问题,找准缘由症结,对能源行业法律、政策和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为改进政策制度提出建议,努力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三是努力创新执法,提高执法的科学性。不断加强总结、积极借鉴、注重创新,积极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方式,及时掌握和发现案件线索,不断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能力;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重视并发挥好12398热线窗口作用,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公示重大行政执法情况信息,不断扩大社会公众与市场主体的参与程度;同时将大力推动信用监管,将违法失信企业列入不良信用名单,充分发挥信用对市场主体的内在约束作用。

二、国家能源局牵头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如何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做好“下半篇文章”?

答:践行初心使命永无止境,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永远在路上。国家能源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今年我们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在解决突出问题方面持续发力。认真组织抽查、坚持一抓到底、逐步巩固深化,对于专项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完成的问题纳入日常监管,在工作中加强抽查检查,确保相关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对于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将继续跟进、持续盯办、一抓到底,督促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企业逐步整改到位。

二是在健全长效机制方面持续深化。把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群众诉求快速响应,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强配合,带着问题线索检查督导,深入群众跟踪问效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固化下来,不断提高专项整治成效。盯紧农村电网公共基础设施正常使用和日常维修养护、北方地区“煤改气”气源保障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深入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推动相关政策制度和规范标准的健全完善。

三是在加强工作联动方面持续提升。进一步压实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督促地方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进度、化解基层矛盾问题。进一步协调督促有关能源企业,加快群众反映农村用电和气源保障中各类问题的解决速度,及时保障群众的生产生活。进一步强化派出机构派驻优势,充分发挥对辖区内有关单位和部门在能源政策落实、解决群众问题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用能问题,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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