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发改委网消息:日前,江苏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申报工作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申报与审核工作有关要求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积极做好我省项目清单申报等服务工作,对有关补贴项目清单审核、公布等工作说明如下。
根据《通知》和《公告》要求,补贴项目清单审核、公布具体流程为:1.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电网企业;2.省电力公司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报省能源局确认,省能源局确认后再反馈给省电力公司;3.电网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经复核后反馈电网企业;4.电网企业形成补贴目录清单后进行公示、公布。
我局近日接到反映,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提交电网企业的申报材料中,需填报项目代码。经与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联系,因我省光伏发电项目均由地方配置规模、备案,项目代码需由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djfj.renewable.org.cn)审核后,自动生成。请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抓紧与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对接。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审核时(如忘记平台账号、密码,请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要重点把握好项目是否符合年度规模管理。
另外,据了解,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近日将印发通知,对省电力公司初审等工作作出安排。请我省广大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耐心等候,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按省电力公司后续要求开展报送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全力配合做好补贴项目清单申报等工作,特别是做好项目确认工作。在此,感谢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2.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申报与审核工作有关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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