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有关要求,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9〕38号)安排,云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开展了2019年云南省清洁能源消纳专项监管工作,重点抽查了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电力调度运行、市场化交易、厂网电费结算等方面内容。
专项监管工作表明,近年来云南省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消纳清洁能源做出了很多努力,通过发挥大电网的平台作用,大力拓展清洁能源消纳空间,积极探索清洁能源消纳的市场化机制,加快西电东送通道和受阻地区输变电设施建设、优化电网调度运行等方式,有效促进了清洁能源消纳。目前,云南省年度弃风率和弃光率保持在0.5%以下,远低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目标值,风电和光伏发电基本实现全额消纳;弃水电量从2016年的324亿千瓦时,2017年的293亿千瓦时,2018年的175亿千瓦时下降到了2019年的17亿千瓦时,清洁能源消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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