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省级“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备案的通知》发布,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已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请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2022年4月28日前,将本地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报我局备案;尚未完成“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和印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请在规划编制和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未专门编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请将有关规划中涉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内容报送备案。小编已为您整理好已公布的省级“十四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供参考。
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投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超过80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达到30%左右,力争开发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2%左右;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折合标煤超过1000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超过11%,力争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发展目标
展望2030年,自治区能源结构更加优化,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成为主体电源,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的比重大幅提高,有效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到2030年,自治区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2亿千瓦,新能源发电总量超过火电发电总量。
“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如下:
01、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2025年,自治区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显著提高,可再生能源生产总量超过9000万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区内利用量超过6000万吨标准煤,占当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8%以上,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02、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35亿千瓦以上,其中风电8900万千瓦、光伏发电450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燃煤火电装机规模,新能源发电量占自治区总发电量比重超过35%。“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8000万千瓦以上,占全部新增装机的比重超过60%,成为新增装机的主力。
03、可再生能源供热目标。自治区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暖和新能源电力供暖利用规模显著提升。全区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3600万平方米,“十四五”期间新增2500万平方米。
04、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目标。全区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规模发展的情况下实现合理利用,平均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持续提升并领先全国。
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要加快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着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融合发展,推动能源转型。
01、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到2025年,全省全口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达到2800万吨标准煤以上,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非化石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6%。
02、扩大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力争达到5500万千瓦以上,省内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总装机比重超过30%。其中,风电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另外,抽水蓄能装机力争达到395万千瓦。
03、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占比。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21%,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12%。
04、提高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到2025年,全省生物天然气利用规模达到1亿立方米以上,太阳能热利用规模进一步提高。
“十四五”期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展目标
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实施“风光倍增计划”;更好发挥以抽水蓄能为主的水电调节作用;因地制宜高质量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36%以上。
“十四五”主要可再生能源品种发展目标如下:
01、光伏:到“十四五”末,力争光伏装机达到275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5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00万千瓦。
03、生物质:到“十四五”末,力争生物质装机达到30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60万千瓦以上,其中新增装机以垃圾发电为主。
02、风电:到“十四五”末,力争风电装机达到64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450万千瓦以上,主要为海上风电。
04、水电:到“十四五”末,力争水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350万千瓦以上,其中新增装机以抽水蓄能电站为主。
浙江省“十四五”主要可再生能源品种发展目标
单位:万千瓦
江西省“十四五”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经济目标
到2025年,力争产业规模突破2500亿元,其中光伏产业1000亿元,力争达到1300亿元;锂电产业1000亿元,力争达到1200亿元。其他储能技术领域实现规模化发展,培育发展氢能产业。
结构目标
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强、产品特色鲜明、行业领先的骨干企业,力争形成1家产值超500亿元的领军型企业,2-3家超100亿元的骨干型企业,10-20家超10亿元的成长型企业。
创新目标
到2025年,P型PERC,N型TOPCon、异质结(HJT)等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业化转换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成本和发电成本稳步下降。固态电池等新型动力电池、三元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单体及系统比能量稳步上升,制造成本不断下降,部分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应用目标
优化新能源产品结构,拓展细分领域,持续推动全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应用,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体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源网荷储等相关产品的开发及应用项目建设初具规模,发展多样化“光伏+”特色应用,拓展全省光伏发电市场空间。加快建设完善充换电设施,加强新能源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加快研究建立适应省情的储能市场化发展机制,促进锂电及其他储能技术应用。
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展目标
围绕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目标,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力争“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装机规模和电量较“十三五”末基本实现“三个翻一番”。
01、消费总量目标。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4600万吨标准煤,较2020年基本翻一番。
02、装机容量目标。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000万千瓦以上,较2020年基本翻一番。其中,风电2500万千瓦,光伏发电570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400万千瓦,水电(含抽水蓄能)400万千瓦。
03、电量目标。到2025年,省内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1200亿千瓦时左右,省外来电中可再生能源电量达到450亿千瓦时以上,可再生能源电量较2020年基本翻一番。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提高到19%左右。
湖南省新能源与节能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展重点
到2025年,新能源产业产值规模达到3000亿元。
01、新能源开发。加大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氢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
02、新型能源及电力装备。重点发展智能电网装备、风电装备、太阳能装备、生物质产品及装备、氢能产品及装备、核电材料及装备、地热能装备。
03、储能及新能源应用。重点发展“新能源+储能”,加快推动新能源在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及航空航天装备、汽车等多领域融合应用。
04、新能源服务。构建涵盖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检测认证、标准制定的新能源服务体系。
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省加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一步扩大化石能源利用替代进程,积极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占比。预计到2025年,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折合标煤约4048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21.6%。
分项目标:
01、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到2025年,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546万千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装机 4265 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2281万千瓦,风电装机 1080 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 3100 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85万千瓦。
02、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到202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2500万平方米以上,折合替代化石能源 232.2 万吨标煤。
03、生物天然气。到2025年,全省生物天然气产能达到2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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