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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公布

   2022-04-25 中能传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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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4月1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省级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备案的通知》发布,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

4月1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省级“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备案的通知》发布,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已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请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2022年4月28日前,将本地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报我局备案;尚未完成“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编制和印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请在规划编制和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未专门编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请将有关规划中涉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内容报送备案。小编已为您整理好已公布的省级“十四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供参考。

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投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超过80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比重达到30%左右,力争开发建设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2%左右;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折合标煤超过1000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超过11%,力争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发展目标

展望2030年,自治区能源结构更加优化,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成为主体电源,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的比重大幅提高,有效支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到2030年,自治区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2亿千瓦,新能源发电总量超过火电发电总量。

“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如下:

01、可再生能源总量目标。2025年,自治区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显著提高,可再生能源生产总量超过9000万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区内利用量超过6000万吨标准煤,占当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8%以上,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02、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35亿千瓦以上,其中风电8900万千瓦、光伏发电450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燃煤火电装机规模,新能源发电量占自治区总发电量比重超过35%。“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8000万千瓦以上,占全部新增装机的比重超过60%,成为新增装机的主力。

03、可再生能源供热目标。自治区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暖和新能源电力供暖利用规模显著提升。全区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3600万平方米,“十四五”期间新增2500万平方米。

04、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目标。全区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规模发展的情况下实现合理利用,平均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持续提升并领先全国。

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要加快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着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融合发展,推动能源转型。

01、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到2025年,全省全口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达到2800万吨标准煤以上,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3%,非化石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6%。

02、扩大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装机力争达到5500万千瓦以上,省内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总装机比重超过30%。其中,风电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另外,抽水蓄能装机力争达到395万千瓦。

03、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占比。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21%,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12%。

04、提高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到2025年,全省生物天然气利用规模达到1亿立方米以上,太阳能热利用规模进一步提高。

“十四五”期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

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展目标

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实施“风光倍增计划”;更好发挥以抽水蓄能为主的水电调节作用;因地制宜高质量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5000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36%以上。

“十四五”主要可再生能源品种发展目标如下:

01、光伏:到“十四五”末,力争光伏装机达到275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5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00万千瓦。

03、生物质:到“十四五”末,力争生物质装机达到30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60万千瓦以上,其中新增装机以垃圾发电为主。

02、风电:到“十四五”末,力争风电装机达到64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450万千瓦以上,主要为海上风电。

04、水电:到“十四五”末,力争水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350万千瓦以上,其中新增装机以抽水蓄能电站为主。

浙江省“十四五”主要可再生能源品种发展目标

单位:万千瓦

江西省“十四五”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经济目标

到2025年,力争产业规模突破2500亿元,其中光伏产业1000亿元,力争达到1300亿元;锂电产业1000亿元,力争达到1200亿元。其他储能技术领域实现规模化发展,培育发展氢能产业。

结构目标

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核心竞争力强、产品特色鲜明、行业领先的骨干企业,力争形成1家产值超500亿元的领军型企业,2-3家超100亿元的骨干型企业,10-20家超10亿元的成长型企业。

创新目标

到2025年,P型PERC,N型TOPCon、异质结(HJT)等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业化转换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成本和发电成本稳步下降。固态电池等新型动力电池、三元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单体及系统比能量稳步上升,制造成本不断下降,部分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应用目标

优化新能源产品结构,拓展细分领域,持续推动全省光伏、风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应用,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体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源网荷储等相关产品的开发及应用项目建设初具规模,发展多样化“光伏+”特色应用,拓展全省光伏发电市场空间。加快建设完善充换电设施,加强新能源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加快研究建立适应省情的储能市场化发展机制,促进锂电及其他储能技术应用。

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展目标

围绕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目标,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力争“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装机规模和电量较“十三五”末基本实现“三个翻一番”。

01、消费总量目标。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4600万吨标准煤,较2020年基本翻一番。

02、装机容量目标。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000万千瓦以上,较2020年基本翻一番。其中,风电2500万千瓦,光伏发电570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400万千瓦,水电(含抽水蓄能)400万千瓦。

03、电量目标。到2025年,省内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1200亿千瓦时左右,省外来电中可再生能源电量达到450亿千瓦时以上,可再生能源电量较2020年基本翻一番。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提高到19%左右。

湖南省新能源与节能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发展重点

到2025年,新能源产业产值规模达到3000亿元。

01、新能源开发。加大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氢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

02、新型能源及电力装备。重点发展智能电网装备、风电装备、太阳能装备、生物质产品及装备、氢能产品及装备、核电材料及装备、地热能装备。

03、储能及新能源应用。重点发展“新能源+储能”,加快推动新能源在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中小航空发动机及航空航天装备、汽车等多领域融合应用。

04、新能源服务。构建涵盖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维护、检测认证、标准制定的新能源服务体系。

贵州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省加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一步扩大化石能源利用替代进程,积极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占比。预计到2025年,我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折合标煤约4048万吨,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21.6%。

分项目标:

01、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到2025年,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546万千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装机 4265 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2281万千瓦,风电装机 1080 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 3100 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85万千瓦。

02、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到202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2500万平方米以上,折合替代化石能源 232.2 万吨标煤。

03、生物天然气。到2025年,全省生物天然气产能达到2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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