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准设立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这是目前国家批准设立的唯一一个资源开发综合利用试验区,意味着攀西钒钛稀土战略资源综合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
但作为先行先试的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财税政策在试验区发展中如何发挥支持作用?或许,从近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出台的《支持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能够找到答案。
设创新开发试验区发展基金
在试验区的初创和成长期,仅靠自身的自发式生长,很难尽快成长,因此,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政策,而财税政策是一个有效的手段。通过对试验区内企业给予一定的财税优惠政策和财政收入政策,使更多的优质企业、资金、技术、人才聚集到开发区。
《研究报告》提出,设立创新开发试验区发展基金,用于支持试验区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奖励、企业设立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企业创新动力。
目前,钒钛等资源综合利用范围太窄,难以享受到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对于试验区内能源资源回收利用、综合开发、具有重大技术创新等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具体而言,建议将钒钛相关技术及应用列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提高钒钛企业综合利用钒钛资源积极性。
攀枝花市财政局财政科研和财会培训中心主任李正洪告诉记者,可以在该目录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栏目中,增加“钒产品、钛产品、精矿粉、纳米铁粉”等产品名,也可考虑对钒钛磁铁矿的表外矿、极低品位矿的利用视为“三废”的资源综合利用,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于李正洪所说的“三废”综合利用,《研究报告》建议对综合极低品味钒钛磁铁矿生产的铁精矿、钛精矿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所退税款用于企业钒钛产品的研发。
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试点
“现行的资源税是从量计征,不能真正反映出资源对市场的供求关系。”李正洪说,比如企业年产500万吨资源,不管企业是盈利还是亏损,都是按每吨征税,这已不适应当前资源市场的发展。
因此,《研究报告》提出,在攀西试验区率先进行稀土、碲铋矿等重要矿产资源的从价计征改革,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等试点,对于未能实行从价计征改革、继续实行从量改革计征的矿产品,可适度提高部分矿产品的税额标准,降低钒钛磁铁矿的低品位矿和表外矿资源税额和成本,鼓励对低品位矿和表外矿的开发利用。
看到这条建议,李正洪激动不已,“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那么资源的价格更高,表明资源越紧俏和金贵,当地资源的贡献率越大,受市场青睐,自然税收也更多,也有利于提高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在现有的钒产品中,高铁钒、钒氮合金技术含量较高。《研究报告》建议对这两类产品恢复5%出口退税率,鼓励企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产品竞争力,并将高效清洁提钒技术、海绵钛、钛材等钒钛战略资源相关技术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纳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享受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率。
建立试验区生态补偿机制
攀西试验区的地方财力薄弱,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支出压力较大,《研究报告》建议,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重点安排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建设;中央财政在安排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支出时,加大对试验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的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和发展的投入;中央财政归并规范现有生态环保方面的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有关生态环保的专项资金应适度向试验区倾斜,鼓励矿区生态环境恢复。
攀西试验区还应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范围。目前,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二滩国家森林公园属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域,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内;攀枝花和凉山南部属于《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的川滇干热河谷土壤保持重要区,也应享受引导性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