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关税中,中国出口的铝土、焦炭、黄磷、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和锌九种原料产品的关税被取消。
焦炭出口配额也将取消,具体时间尚未明确,规范焦炭出口的新制度随后也将出台。
2009年,美国、欧盟、墨西哥针对中国对上述九种原材料出口实施配额和出口关税的做法向WTO提起诉讼,认为此举违反了中国2001年加入WTO时的承诺。
2012年1月30日,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DSB)就该案作出裁决报告,称中国不公平地限制了广泛用于钢铁、铝和化工产业的九种原材料的出口,并称“中国必须降低出口关税,解除出口限额”,以符合其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