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九省(区)20市(州)稀土开发监管联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将稀土企业开具的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有关文件的精神。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稀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规范稀土生产经营活动,整顿市场秩序,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向全体会员发出自律倡议:
一、遵守法律法规,强化自律意识。依法开展稀土生产经营活动。
二、加强生产管理,确保计划落实。自觉执行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如实填写生产记录,不超计划生产,不违规生产。
三、维护市场秩序,购销合法产品。矿山企业不向无计划的冶炼分离企业销售矿产品;冶炼分离企业对无计划、违规、非法生产的矿产品不采购、不使用、不加工。
四、规范经营行为,建立购销台账,执行稀土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
五、强化环保意识,实行清洁生产。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生态恢复,确保环保设施有效运行。
六、执行出口政策,杜绝稀土走私。
七、重视科技创新,加快成果转化,提高稀土行业的技术竞争力。
八、自觉接受监督,完善自律机制。主动配合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真诚希望以上倡议得到全体会员的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勇于担当,为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