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快稀土行业整合,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稀土矿业权管理,原则上继续暂停受理新的稀土勘查、开采登记申请,禁止现有开采矿山扩大产能。并建立稀土战略储备体系。
该《意见》明确提出22项细则,包括:深入推进稀土资源开发整合;严格控制稀土冶炼分离总量,「十二五」期间,除国家批准的兼并重组、优化布局项目外,停止核准新建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禁止现有稀土冶炼分离项目扩大生产规模。坚决制止违规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稀土行业兼并重组;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坚决打击稀土非法出口和走私行为等。
又提出,建立稀土战略储备体系。按照国家储备与企业(商业)储备、实物储备和资源(地)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稀土战略储备。统筹规划南方离子型稀土和北方轻稀土资源的开采,划定一批国家规划矿区作为战略资源储备地。又明确规定,对列入国家储备的资源地,由当地政府负责监管和保护,未经国家批准不得开采。中央财政对实施资源、产品储备的地区和企业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