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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案终裁对国内铝业影响有限

   2012-02-07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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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就美国、欧盟、墨西哥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发布裁决报告,称中国不公平地限制了铝

日前,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就美国、欧盟、墨西哥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发布裁决报告,称中国不公平地限制了铝土矿,焦炭、萤石、镁、锰、碳化硅、金属硅、黄磷和锌等九种原材料的出口,为国内制造商提供了保护;其要求中国必须马上降低出口关税,解除出口限额。这其中涉及三种在中国上市的期货品种,铝土矿、锌以及焦炭。
  裁决对国内铝业影响有限
  裁决涉及的九种原材料中的铝土矿是指工业上能利用的,以三水铝石、一水软铝石或一水硬铝石为主要矿物所组成的矿石的统称。铝土矿的应用领域有金属和非金属两个方面,是生产金属铝的最佳原料,也是最主要的应用领域,其用量占世界铝土矿总产量的90%以上。
  从资源的储量和产量分布看,中国的铝土矿储量只占全球的3%,产量占全球铝土矿产量的17%,排名第三位。铝土矿资源主要用于氧化铝的生产,平均来看,大约2.5吨铝土矿生产1吨氧化铝。而中国氧化铝的产量排名全球第一,占全球氧化铝产量的27%,2011年产量达3411万吨,对应的铝土矿消费量约为8528万吨。从铝土矿生产与氧化铝消费的铝土矿对比来看,中国的铝土矿是无法满足中国进行氧化铝生产的。因此,最近几年,我国铝土矿对外的进口出现了明显的增加,尤其随着国内氧化铝产能的不断扩张,中国对外部铝土矿的消费量越来越大。
  2011年我国共进口铝土矿4485万吨,同比大幅增长49.73%,创历史最高水平。从2011年的数据来看,我国铝土矿进口量占国内铝土矿消费的比例为52.5%,我国是铝土矿资源的净进口国,并且对外部依存度较高。
  目前,我国铝土矿出口关税税率为15%,对外出口的数量较小。但我们认为,并不是由于中国对铝土矿的出口征收了高关税,才导致了中国铝土矿出口数量的减少。
  众所周知,中国是全球第一大电解铝生产国,目前,中国电解铝总的产能已经达到2300万吨,占全球电解铝总产能的半壁江山,并且未来几年在西部地区尚有大量的新建产能在陆续投产,这都将加大我国对氧化铝的消费,进而也增加对铝土矿资源的消费。
  而目前,国内的铝土矿并不能满足国内电解铝的生产需要,除了铝土矿自身的产量有限外,国内铝土矿的品质等,也是引发国内铝土矿进口量逐年增加的原因。中国的铝土矿中,质量较差,加工困难且耗能大的一水硬铝石型矿石占全国总储量的98%以上。
  因此,我们认为,WTO的裁决并不合理,中国铝土矿对外出口的减少,并不是高关税限制的结果,而是完全的市场化行为,是市场对铝土矿供需自发调节所导致的,即使中国按照WTO的要求,降低铝土矿出口关税税率水平,国内铝土矿的出口数量也难以出现大幅的增加。
  综合来看,首先,WTO裁定中国限制国内铝土矿对外出口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在裁定中,WTO并没有考虑到中国电解铝行业发展的现状,也没有考虑到中国对铝土矿资源消费的具体情况,而是单纯的依据出口量少,就认为是中国政府控制的结果,此举有失偏颇;其次,从我国对上游原材料的消费看,包括铝土矿、铁矿石在内的原材料对外的依存度逐年增加,国际矿产商在此过程中赚取了巨额的垄断利润,而国内相关行业的生存环境却日益恶化,其中,国内电解铝行业在最近几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处于亏损的境况,难道这就是中国政府保护的结果吗?最后,WTO的裁定无法改变目前中国对铝土矿资源的净进口国地位,随着中国新增电解铝产能的陆续投产,中国铝土矿资源的对外依存度仍将进一步提高,中国铝土矿出口量的减少,不是由关税税率决定的,而是由市场所决定的,因此,WTO的裁决对国内电解铝行业的影响将十分有限。
  出口开闸不利于中国锌业发展
  中国自2007年6月1日起,开始提高未锻轧锌的出口关税,2010年到2011年国内对锌锭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目前中国1号锌锭的出口关税为5%,2号锌锭的出口关税为15%,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率为0。征收出口关税会抬高出口锌锭的成本和国外售价,削弱其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不利于扩大出口。我国历来采用鼓励出口的政策,但是由于锌锭的生产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二高一资”行业。在锌的成本构成中,能耗方面的费用大约占18%到22%左右。中国增加锌锭出口关税主要是为了促进锌冶炼行业的产业结构优化,提升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同时也起到了保护国内资源的作用。此外,在当时国内这一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国家开始对很多中小型锌锭冶炼厂进行整改与合并。
  提高出口关税后影响到了部分直接出口的锌锭。从2007年6月抬高锌锭的出口关税之后,中国锌的出口出现了明显的下降,从2007年27.6万吨的出口量下降到了2008年、2009年的7.1万吨左右,到了2010年、2011年出口量进一步下降到4.5万吨上下。
  近年来,我国的锌锭产量占到世界锌锭总产量也逐渐增加。根据世界金属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锌锭产量占全世界产量的34.62%;2009年我国锌锭产量占全世界产量的比重增加到37.97%;2010年全球锌锭产量为1287.4万吨,中国全年锌锭产量为516万吨,相当于全球产量的40.11%。
  同时,这段时间里,全球锌市基本面也在悄悄发生变化。由于自2007年开始,全球锌市场由供不应求开始转向供给过剩的尴尬局面,因此中国对锌锭出口的限制并没有对世界市场产生显著影响。
  但自2009年以来,全球锌市的过剩一直处于逐步缓解的状况。这主要是得益于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随着世界经济复苏,锌的消费也有所缓步上行。同时,受到锌价过低拖累,全球锌供应上也出现了增速放缓的窘境。根据国内外重要的有色金属研究机构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球锌市依然维持供给过剩的局面,但是过剩状况将得到改善。
  此外,自2007年至2011年,中国锌的进口量也是基本呈攀升势头,除了2009年我国进口锌锭猛增至66万吨外,由中国的进口量由2007年进口的14.9万吨,增加到了2011年的34.8万吨。由此可见,在我国的锌锭贸易中锌的净进口量是增加的。而正是中国市场对锌锭的大量需求导致了锌锭流入国内市场。
  2012年随着全球锌市供大于求状况的缓解,由于中国在锌锭上的出口限制而导致中国以外锌市所面临的供给面上的压力也逐渐加强。
  如果中国在WTO及西方各国的多重压力下,下调锌锭出口关税,或者取消锌锭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最低出口价格要求等政策,都会对国内锌市场造成一定影响。首先,出口限制的取消,会导致大量锌锭流出到国际市场,国内市场中的锌供应量将出现减少,最终引起国内市场锌价的上行;其次,一旦中国资源性产品出口的闸门被打开,可能会造成国内锌冶炼企业盲目扩张,且“十二五”规划中有色行业节能减排及资源利用任务的完成也会面临重重阻力。为了保护国内资源以及协助国内锌行业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预计国内或将出台应对政策,从其他侧面控制锌锭的对外贸易以保护国内资源及产业的健康发展。
  短期内焦炭出口难以松口
  焦炭增加出口不利于减轻全球环境污染,会加剧国内资源紧张程度,预计短期内出口难以松口。我们可以从四分方面来分析,焦炭放开出口对我国焦炭市场的影响。
  第一,有利于国外减轻排污压力。国外没有独立的焦化企业,都是隶属于大型钢铁企业,配套完善,污染小,在环境治理方面投入较大,所生产焦炭的成本较高。所以寄希望于从中国进口;第二,国内生产以牺牲环保为代价。国内独立焦化企业较多,占据了近70%的份额,总体产能规模偏小,排污处理能力相对国外较差,对环境的污染也较为严重。站在焦炉前,刺鼻的味道会让外来的参观人员很不适应,而国外的焦炉前边是不会散发出这样的味道。所以我们国家焦炭出口的越多,国内环境污染的也就越严重,对减少世界的整体排污也不利;第三,采取从原材料限制的做法会增加成本。如果从提高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和上述原料生产的环保、财税等门槛,限制焦炭生产成本从而限制出口来看,这无疑会是一项成本高昂的途径。世贸组织的裁定是要中国把污染留在国内,把清洁留在国外的做法,但对总体世界排污也是不利的。这样的裁定是让国内舍弃成本低廉的限制高耗能办法,采用不经济的手段;第四,会加剧国内资源紧张程度。焦炭属于高耗能产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能源依赖进口的发展中国家来讲,是非常不利的,会加剧国内能源的紧张程度,不利于整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中国并不是一个能源大国,为了满足国内需求,每年都要从国外进口大量焦煤,2011年进口了焦煤吨,是煤炭净进口大国。蒙古国是我国的主要进口大国,年进口量达1900万吨,占总进口量进50%。
  首先,一个能源净进口大国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的净出口是非常正常的,也是难以轻易改变的;再者,焦煤在世界范围属于紧缺型资源。据之前一份券商报告计算,按照目前的使用速度,我国优质主焦煤的使用仅够50年。所以我国有加强稀缺资源保护的必要。很难想象我们继续从国外进口大量的焦煤,经过一系列污染之后,再以低廉的成本出口到国外。所以在近期内我们是难以看到焦炭出口放松的。
  中国既然加入了世贸组织,就应该积极的利用其规则主动为自己争取利益,凡事要在世贸的框架下解决最优。这就要求我们尽快地提高这些两高一资产品的准入门槛,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提高其生产成本,最终压缩产能,让企业主动减少出口,减少此类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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