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发布公告获悉,11月7日,澳大利亚海关和边防署公布立案决定,对我出口铝轮毂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在澳海关编码为8708.70.91.
澳大利亚对华铝轮毂反倾销,是继2009年欧盟之后发达国家对华发起的第二起对华铝轮毂反倾销事件。欧盟的反倾销自2010年10月28日生效,对2011年企业业绩影响很大,欧盟市场占中国铝轮毂出口市场的12%~14%,而澳大利亚市场占中国出口铝轮毂份额的10%,不可小视。
目前,中国铝轮毂仍然以出口为主,64%的收入来自出口。虽然中国铝轮毂产量增长迅速,且维持着全球第一的位置,但由于资源、成本优势,产品单价低,毛利率也低。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未获发达国家认可,各国对华发起反倾销也就不足为奇。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澳大利亚占中国铝轮毂出口市场份额接近10%,但接连失去两大市场,对我国铝轮毂出口市场打击巨大。未来,提高产品附加值是国内铝轮毂企业立足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