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一则关于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切实履行工业和通信业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在推动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中,全面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工业和通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其中在调整产业结构和实施错峰生产上对电解铝和钢铁行业做出了具体要求。
在调整产业结构方面: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电解铝、铸造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指导和督促地方政府积极推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过剩产能有序退出。2018年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力争提前完成“十三五”期间钢铁去产能1.5亿吨的目标。2020年底前,河北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部内原材料工业司牵头,产业政策司参与)加大钢铁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综合运用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各地制定范围更广、标准更严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
在错峰生产方面:重点区域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各地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电解铝、化工等高排放行业,科学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加强错峰生产督导检查,严防错峰生产“一刀切”和扩大范围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