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镁、铌、钽、硅质原料、膨润土和芒硝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管,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近日制定《关于镁、铌、钽、硅质原料、膨润土和芒硝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指标要求》)并予以公告。
《指标要求》明确:镁(炼镁白云岩)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2%,地下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60%;铌钽矿露天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地下开采回采率不低于70%,根据矿石品位不同,其选矿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分别为28%~48%,综合回收金属锂时综合利用率不低于28%;膨润土露天开采回采率≥90%,地下开采回采率≥70%,选矿回收率≥90%,尾矿综合利用率≥80%;芒硝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不低于85%,伴生盐矿资源综合利用率不低于21%。
硅质原料包括石英岩、砂岩、脉石英、天然石英砂,《指标要求》对其“三率”指标均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