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电力供给安全、可靠、高效、清洁、廉价、便捷
山西省出台《山西省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简称《意见》),以提高供给效率,增强供给侧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促进电力消纳,推动供需矛盾的解决,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山西省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坚持市场导向、创新引领、绿色安全、科学监管,调整优化电源电网结构,创新供用电模式,强化企业管理,降低供电成本,提升供电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电力供给安全、可靠、高效、清洁、廉价、便捷。
《意见》明确,要优化电力产业结构,首先要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十三五”规划初步确定,到2020年山西省电力总装机容量预计将达到13000万千瓦;其次要优化煤电项目布局,加快晋北、晋中、晋东三大国家级千万千瓦级现代化大型煤电外送基地建设,科学合理布局大容量、高参数、超临界、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还要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晋电外送通道建设。
《意见》提出,创新电力供用市场化模式,要构建电力市场化体系,以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和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电价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要搭建电力交易平台,将电网企业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此外,在完善价格和结算机制、扩大电力直接交易、多途径培育售电主体等方面《意见》也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提出,培育拓展用电市场,首先要扩大外送电范围,建立协商机制,加强与受电省市的沟通协作,签订政府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跨省区电力交易,发挥山西电力交易平台功能,科学合理确定山西电网输电费,更大程度地参与全国电力交易;还要大力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推进城乡采暖“煤改电”等工作。
《意见》提出,促进电力产业技术进步与合作交流,要推进关键技术创新,比如以低热值煤清洁燃烧发电为重点,实施一批以煤炭清洁高效燃烧、脱硫脱硝、粉煤灰综合利用等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煤机组节能改造。
《意见》提出,加强电力企业改革,重点要深化企业内部改革,逐步建立市场化用人制度,创新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才结构,严格绩效管理;强化企业管理,要以市场为导向,从基建、生产、经营等环节全面提质增效,切实增强综合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