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9日举行的发改委通气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负责人透露,包括北京在内的13个地区的电网成本监审工作即将在8月底结束,年底之前这些地区的输配电价将正式公布。
今年3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地区电网和经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审核批复的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以及华北区域电网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今年年底将是输配电价改革过程中重要的一个时间节点,加上此前已经完成的5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届时全国一半以上的省级地区将完成输配电价改革。”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分析。
“输配电价改革必须提速,建议尽快完成全国各地的输配电价改革。这将是全国第一次全面系统的输配电价摸底。”林伯强称。目前大致可以预测非试点地区输配电价摸底之后,降价空间大约在1~2分/千瓦时。
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之外,发改委还将积极推动发售电价格市场化。
发改委价格司电价处负责人表示,在发电领域,近年电力供需形势变化,煤炭价格同时变动,从2011年至今,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下降了0.0744元/千瓦时,同时针对用户的售电价格平均降低了0.02~0.03元/千瓦时。
在售电领域,2015年全国共有4300亿千瓦时电量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特别是在西部省区,如内蒙、甘肃、云南、贵州等地,市场化交易电量所占比重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