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铜精矿作为资源性商品,2006年被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受到严格管制。2009年政策变化,7家铜企获批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此后,铜精矿加贸资格连续6年“零审批”。自2016年初开始,铜企业终迎政策松动,2016年4月山东东营鲁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开展铜精矿加工贸易业务;2016年5月份紫金铜业取得铜精矿进料加工贸易业务“通行证”。
铜精矿加工贸易资格的逐步放开,对铜企业来说是一项好政策。一般贸易方式下的铜精矿进口需按全价缴纳17%的增值税,而此后的精铜出口环节中,高纯或非高纯阴极铜还需征收5%或10%的关税。
因此一般贸易方式下冶炼企业从海外购进的铜精矿,再加工为精铜出口将面临高昂的税收成本。但若开展进料加工贸易,企业则能享受缓税保税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营销成本。
不仅如此,铜是金属领域金融衍生工具的典型代表,被称为金属期货市场的“风向标”,其国际化、市场化程度相当高。若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铜精矿,在国际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国内市场价格时,企业可选择按国际市场价格出口,以回避两个市场的价格剧烈震荡的风险,给企业带来金融效益。
铜精矿加工贸易资格的进一步放开,不仅使企业享受缓税政策,而且加工贸易以进带出的独特作用,将对全市外贸优近优出、稳定增长具有促进意义,其对经济的积极影响也将逐渐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