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相关会议上获悉,按照张家口省委省政府要求,张家口市从2016年开始,利用五年时间,力争在2020年底关闭取缔全市范围内所有矿山企业(指有采矿权或探矿权),基本实现“无矿市”的目标要求。为此,张家口市积极建立低端产业特别是矿山企业有序退出的长效机制,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等手段,倒逼矿山企业有序退出。近几年内,实现200多家矿山企业和高污染、高耗能企业陆续退出。今年将确保三分之一以上的矿企退出市场。
先易后难。先关闭露天开采的矿山,再关闭地下开采的矿山;先关闭违法违规的矿山,再关闭其它矿山;先关闭经济效益的差的矿山或僵尸矿山,再关闭其它矿山;先关闭非金属矿山,再关闭金属矿山和煤矿;先关闭规模小的矿山,再关闭规模大的矿山。
补偿奖励。对列入关闭的矿山企业,制定关闭的补偿办法,对矿山企业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积极主动申请关闭的矿山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符合各类保证金、价款、税费退还条件的,及时予以退还。县区政府是关闭矿山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矿山的关闭工作,制定关闭矿山的时间表和各年度的任务书,确保在2020年底全部关闭到位。
协调联动。对列入关闭的矿山企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关闭的相关工作,依法注销或吊销相关的证照,及时相互通告。督促责任人完成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环境保护、消除安全隐患等工作。符合经济补偿、矿业权价款退还、各种保证金返还等条件的,依法按程序进行补偿、退还或返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也可制定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主动关闭,尽量减少矿山企业损失,保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