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全国人大代表李福利:出台政策措施 加快老国有企业改革脱困

   2016-03-17
54
核心提示: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加大,产能过剩日益凸现,尤其以钢铁、煤炭、有色行业为甚,宏观经济大环境对各行各业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加大,产能过剩日益凸现,尤其以钢铁、煤炭、有色行业为甚,宏观经济大环境对各行各业尤其是老国有企业带来的冲击更为严重。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五矿集团副总经理李福利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老国有企业改革的建议”,对老国有企业的改革脱困,提出自己的看法。

他告诉记者,由于宏观经济、外部市场、历史包袱及自身体制机制的原因,使许多老国有企业举步维艰,部分企业迈入“僵尸企业”或即将迈入“僵尸企业”的行列。具体困境表现为:一是企业连年亏损且有进一步加剧趋势。连年亏损导致企业资产负债率持续攀升,资产状况恶化,资金捉襟见肘,现金流随时面临断裂的危险,老国有企业生存压力与日骤增。

二是背负的各种包袱已经让企业无法“喘气”。作为老国企业来说,许多企业尚未剥离供水、供电和物业管理等社会职能,有的企业承担着大量离退休人员的补贴、医药费等支出,有的企业在困难情况下还不得不照顾关联改制企业的业务,有的企业医院、学校、后勤等辅业仍未移交,有的企业甚至还承担了所在区域公路的维护保养等,这些包袱就像一座座大山背在老国有企业的肩上。

三是劳动生产率低,人员包袱重,人员安置途径窄、难度大、费用高。从现有老国有企业劳动力结构看,老国有企业人员普遍年龄大、劳动技能单一、职业素养相对偏低,不完全符合现代企业的人才需求。由于思想观念、身份的问题,这些人员再就业欲望和能力相当有限,企业改革安置人员除了提前退休、内退很难有其它良策。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短期安置费用支出巨大,且带来的不稳定因素成倍增加。

四是辅业分离、改制遗留问题处理任重道远。许多老国有企业在上一轮国企改革中辅业并未分离,有的虽然表面分了,但“分而不离”,与主业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分离辅业市场竞争力差、市场化程度极低,仍靠主业“输血”过日子。有的企业虽然进行了政策性关闭破产,但遗留下来的社区管理问题、退休人员管理问题职责仍在企业,分散了企业生产经营精力。

他指出,针对国有企业的诸多困难,中共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在2015年9月发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2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人社部联合召开发布会对外披露,经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国企改革“十项改革试点”,2016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抓好“九项重点任务”。这些配套措施对国企实施新一轮改革,走出困难必将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对此,李福利提出了老国有企业的改革脱困的建议措施:一、在老国有企业尤其是连年亏损的企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实行提前退休政策,特殊工种再提前5年退休。从初步摸底调查来看,这批人员在老国有企业中占有比较大的比例,通过提前退休,既降低人员包袱,减少劳动力费用支出,也利于企业适当补充劳动技能高、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人才,以利于企业的长远人才储备。

二、给予老国有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安置、转岗、技能培训专项资金和政策扶持。老国有企业进行劳动力结构调整,实行人员“有进有退”是必然之路。长远来看,百利而无一害,但短期来看,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安置费用短期支出巨大,这对于生产流动资金本来紧张的老国有企业来说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转岗、培训、再就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因此,设立专项资金扶持,政府、社区共同努力安置富余人员显得尤为重要,既帮助企业减负,也利于国家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辅业资产量化到个人,推动辅业迅速市场化。辅业上一轮国企改革政策已经作废,目前并未相关实施操作政策,辅业剥离困难重重。因此,现阶段辅业改革,建议顶层设计,国家推动,对老国有企业辅业分离实施资产量化到个人,以资产额补偿辅业人员,推动辅业人员管理层、个人持股,使辅业人员与主业彻底脱钩,让其走上市场,自谋出路。对于部分社会化的辅业如医院、学校、公路维护等,建议政府主动、无条件接收和消化,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