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发电量占全省16.7%
太阳能光伏是可再生能源中的一支重要生力军,记者9月14日从宿迁市相关部门获悉,近年来,宿迁市出台了《宿迁市新能源产业重点政策扶持意见》,在科技、人才和资金等方面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全市光伏产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有规模以上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4家,全省只有27家,企业数位居全省第三,发电量占全省太阳能发电量16.7%。
随着许多设备先进、规模大的光伏企业相继落户,宿迁光伏产业呈现出不断向产业园区集聚的发展态势。据了解,太阳能光伏产业在宿迁市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宿迁市年平均日照时间2291小时,太阳能资源年理论储量每平方米达1130千瓦时至1530千瓦时,每年每平方米地表吸收的太阳能相当于140公斤至190公斤标准煤热量,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利用城市建筑物、荒地、滩涂等发展光伏发电的潜力巨大。今年1至7月,全市太阳能累计发电量1.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8%,占全市发电总量10.5%,比去年同期提高4.1个百分点,成为宿迁市继生物质发电以外第二大清洁能源发电。
今年宿迁市将继续通过光伏发电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光伏组件生产、发电、系统集成企业,壮大光伏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光伏发电装机容量,预计到年底,建成光伏并网发电装机容量150兆瓦,其中屋顶光伏电站装机容量8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装机容量70兆瓦,逐渐将光伏产业打造成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新亮点。